打我妈不行 老人被打成轻伤一级 警方以无伤害故意不予立案 网友吵翻
都说护母心切,“打我妈不行”,这句话听着很让人动容。可现实当中,一起冲突过后,老人被打成轻伤一级,警方却给出不予立案的结论,理由是对方没有伤害故意。这结果,让不少普通老百姓心里犯嘀咕,到底怎么才算有伤害故意?
事情的起因,是一场口角引发的肢体冲突。双方因为琐事发生争执,矛盾迅速升级,现场场面混乱。争执当中,老人遭到推搡撞击,倒地受伤。经过司法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一级。
懂点法律的朋友都清楚,轻伤一级,已经属于比较重的伤情,在以往的认知里,达到轻伤,就达到故意伤害刑事立案的标准。可这起案件,办案机关审查之后,认定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伤害的故意,最终做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
这个结果,也引发大众很大的争议。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人实实在在受了重伤,鉴定报告摆在眼前,难道一句没有伤害故意,就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里也给大家科普一个关键点:故意伤害罪,不光要看受伤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没有想要伤人的想法。如果只是拉扯、推搡当中,意外造成对方受伤,没有主动伤人的意图,在法律上就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不用承担责任,民事赔偿依旧跑不掉。
现实生活里,邻里、亲友之间,常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吵起来,情绪上头就容易发生肢体接触。很多人觉得,我就是推一下,没想把人打伤。可冲动之下的行为,很容易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
普通人遇到这类事,心里最委屈的就是:明明家人受了伤,却拿不到想要的说法。如果对不予立案结果不服,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走正规渠道继续维权,千万不要选择私下激化矛盾。
法律既要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要区分故意伤人跟意外过失。但无论如何,动手从来都不是解决矛盾的办法。一时冲动,轻则赔钱,重则触犯法律,代价实在太大。
那么大家觉得,冲突中造成轻伤一级,只因为“无伤害故意”就不予立案,这样的处理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