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带妻子送女儿来当地读大学顺便旅游,入住的是地标酒店360一晚,他们把车停在酒店地上停车场。退房后他们开车离开,不料,一看停车费顿时懵了,18小时6分钟,竟然收停车费380元,而地下停车库30元12小时。男子找酒店讨要说法,酒店拿出证据:已通过微信告知,是他们自己没看。
赵女士和丈夫这次特意从外地开车过来,主要目的是送孩子到苏州读大学。
想着难得来一趟,就顺便玩两天,看看当地的地标景点。
他们提前在网上选了东方之门附近的一家酒店,看页面上的介绍位置好,价格也合适,一晚房费360元。
当天他们一路开车过来很顺利,临近酒店的时候,赵女士特意给酒店打了个电话。
想问问入住的注意事项,当时对方也简单回应了几句,没说太多细节。
车子开到酒店附近,远远就能看到东方之门的建筑,夫妻俩想着赶紧停好车,就能出门逛周边的景点了。
到了停车场第一道闸口,栏杆自动抬起,他们没多想,直接顺着眼前的通道开了进去,停在了地面的车位上。
当时他们完全没留意,旁边还有一个通往地下车库的第二道闸口,也没注意到地面区域的收费提示。
两个人忙着从后备厢拿行李,核对孩子的入学材料,满脑子都是接下来的行程,根本没往停车费这件事上多琢磨。
不过当时他们确实没收到明确的口头提醒,也没人特意过来跟他们说,地面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完全不一样。
他们之前住过不少城市的酒店,大多住客停车都有优惠,下意识就觉得这里的停车费不会太离谱。
那天下午3点左右,他们把行李送到房间,就出门逛景点了。
整个晚上车子都停在地面车位上,一动也没动,夫妻俩完全没意识到,时间每过去一小时,停车费就在悄悄往上涨。
第二天上午9点多,夫妻俩收拾好东西,办理完退房手续,准备开车去下一个景点。
车子开到出口闸口的时候,系统自动弹出了缴费页面,上面显示的停车时长是18小时6分钟,需要缴纳的停车费是380元。
赵女士当时盯着屏幕愣了好半天,以为自己看错了数字。
她反复确认停车时长,又在闸口附近找了半天收费公示牌,算下来地面车位是20元一小时,18个小时下来,金额刚好跳到了380元。
后面等着出场的车辆慢慢排起了队,为了不堵着通道影响别人通行,赵女士只能先扫码把这笔钱交了。
他们把车开到路边停下之后,夫妻俩越想越觉得难以接受。
一晚房费才360元,停车费反而比房费还贵出20元,这花费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他们立刻掉头回到酒店前台,找工作人员想弄清楚为什么停车费会这么高。
直到这时他们才知道,酒店本身没有自己的免费停车场,整个停车场都是写字楼的物业负责运营收费。
地下车库的收费标准是10元一小时,入住的客人可以到前台买停车券,30元就能停12小时,24小时的话也只要60元,还能叠加使用。
但这个优惠只针对停在地下车库的住客,地面停车场的车位不归酒店的优惠范围。
所以酒店没办法给停在地面的客人减免费用。
酒店工作人员还表示,之前已经通过微信给赵女士发送过停车指引,还调出了当时的沟通记录。
微信内容:车辆需要停到东方之门北楼B3层,要从东方之门东门、东方公馆写字楼的入口进入车库。
住客入住之后可以报备车牌,扫码支付30元就能停放12小时,如果是临时车牌需要提前告知前台。
赵女士承认,自己确实过错,办理入住的时候没有主动追着问清所有停车细则,也没仔细留意周边的收费标识。
但她也觉得,酒店方面不能只靠发一条微信就尽到全部提示义务,对于地面停车场这种收费明显偏高的区域,本该给外地来的住客多一句明确提醒。
事后,赵女士愤愤不平,把这事发到了网上,很快就引起不少网友的留言。
很多人都说自己之前在这附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高额的停车费,对外地游客真是不友好。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在这起事件里,地面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高达20元一小时,明显高于地下车库的住客优惠价。
经营者要在入口和缴费处清晰公示。
酒店作为直接对接住客的经营方,也有义务对这类容易引发误解的高额收费场景,向住客做出清晰提示。
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不合理的大额支出。
现在不少出门旅游的游客,都会选择自驾的方式出行,停车这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很容易影响整段行程的体验。
很多外地游客对当地的停车场分区、收费标准完全不熟悉,很容易在没留意的情况下,把车停到收费较高的区域,事后才发现支出远超预期。
其实不管是酒店还是停车场运营方,多做一点贴心的提示,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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