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网信对“才神道”的行政处罚无效
1,必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WX在7月17日在其平台通报对才神道温升测试的处罚后,未向我司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对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用新闻或通告代替行政处罚书。所以该处罚程序违法。
2,必须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现在通告处罚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依然未收到。现在再补给我们的话,也已经是程序违法了。
3,处罚前告知权利。处罚作出前,应当告知拟处罚事实、理由、依据以及陈述申辩权。深圳网信事前没有任何告知,也未与我司联系,更没有给与申辩的机会。连事后都没有任何沟通。这也是程序违法。
4,处罚公开不等于不需要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第 48 条,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处罚应当公开。**公开是对社会的义务;送达是对被处罚企业的义务,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我们于今日已经正式向深圳WX申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周不答复,我们将依据以上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撤销处罚并公开道歉。
得到资深行政诉讼方面法律粉丝专业意见,这里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