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安徽寿县,一名男子见到有些主播靠擦边、低俗,赚到了许多网络打赏,他比较眼红,自己也在家中私自开播传播淫秽内容,整场直播仅持续26分26秒,最终仅收获0.1元微薄收益。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警方发现这场直播点击人数高达2万多人,法院认定男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进行判决。
相信大部分人看到这个结果,第一反应都是不可思议。忙活了二十多分钟,到手就一毛钱,怎么就摊上了刑事案件,还要留案底?
事情的起因,源于男子江某的贪念和侥幸心理,平日里刷各类网络直播时,他发现有些主播靠擦边、低俗甚至违规内容博眼球,轻松收获大量打赏。
看着别人轻轻松松赚钱,江某心里动了歪心思,他觉得正规直播费时费力、收益微薄,而这类擦边违规的直播方式简单、来钱快。
更重要的是,他笃定自己深夜在家私密开播,受众零散、行踪隐蔽,根本不会被平台和监管部门发现。
抱着试一试、捞快钱的想法,江某打定主意,效仿他人的违规模式开播牟利。
2025年12月22日深夜,趁着夜深人静,江某在自己家中登录直播账号,播放淫秽内容,他原本以为能靠着出格内容吸引大批观众,收获不少打赏。
可现实狠狠打了他一巴掌,直播全程无人大额打赏,仅有零星互动,最终结算收益只有区区0.1元。
而且直播进行到26分26秒时,系统直接判定内容违规,封禁江某的直播账号,这场荒唐的牟利尝试就此戛然而止。
很多人以为账号被封这事就算翻篇了,事实上,平台监测到违规行为后,留存了完整的直播数据、观看记录等证据,并且将整条违法线索同步移交至当地公安机关。
警方随即开展核查取证,调出的后台数据让人倍感意外,这场收益仅有一毛钱的违规直播,但累计观看人次足足达到了23090次。
办案过程中,江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他承认,自己开播传播违规内容,目的就是为了赚取观众打赏,存在明确的牟利想法。
之所以即便收益极低、依旧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网络涉黄案件的定罪标准,从来不是看赚了多少钱。
按照相关司法规定,以赚钱为目的,在网络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只要累计点击、观看人次突破一万次,就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两万余次的观看量,早已远超立案门槛,造成的网络不良影响,根本不是简单的一毛钱的事情。
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两者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有没有牟利的心思。
如果只是单纯分享,处罚相对较轻,可一旦主观上想靠违规内容盈利,不管最后是赚了几万、几块钱,还是分文未赚,都属于牟利性质的刑事犯罪。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私密的灰色地带。
很多人抱着“在家偷偷做、没人发现”的侥幸心理试探底线,殊不知如今的网络监管体系早已全方位覆盖,私密直播、深夜开播等隐蔽操作,都能被系统实时监测、全程留痕。
一场二十多分钟的荒唐直播,一毛钱的微薄收益,换来的是终身刑事记录,怎么算都是彻头彻尾的亏本买卖。
网络传播的放大效应极强,短短片刻的违规内容,可能影响成千上万的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对网络风气的破坏难以估量。
所有试图靠网络歪门邪道捞快钱的行为,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守住网络底线,遵纪守法,才是最安稳的立身之本。
信息来源:大皖新闻2026年8月11日《男子直播淫秽内容26分钟获利0.1元,获刑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