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披命案逃进深山21年成了“野人”,靠野菜野果充饥,常年不知肉味,语言功能都严重退化了,归案后还能追诉吗?
2005年,刘某还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脾气很冲,平时忍不了什么委屈。因为一点不大的琐事,他和同村的何某发生口角,差点动起手来,幸亏左邻右舍给拉开了。
这事表面上看似双方都偃旗息鼓各回各家了,可谁也没想到几句口角会演变成一件悬疑25年的命案。
刘某回到家越想越气,思来想去觉得不能就这么饶了何某,要不自己以后还怎么在村里立足。
一天,他在村头的河边与何某不期而遇,还在气头上的刘某趁人不备,抄起扁担向何某的后脑抡过去。
或许他自己也想不到这一扁担打得这么狠这么准,就那么一下,何某竟然当场扑倒在地一动不动当场死亡。
这下子刘某立刻慌了神,当时只是想狠狠教训一下何某,没想到一扁担就把人打死了,自己身上也贪上了命案。
他当然知道犯下命案的后果,抓到基本就是死刑。于是,也顾不得什么准备就落荒而逃,一头扎进了老家附近的茫茫深山。
当地公安机关立案后很快确定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进行了大规模搜捕,也发布了悬赏通告,可因为条件有限,始终没有把他购抓获归案,刘某的家人也说刘某已经死亡,这个案子就成了一件“悬案”。
刘某躲进深山的日子也不好过。整整21年,他再也没有走出那片深山,愣是像野人一样孤独的生存下来。
那种日子可不像电视机的野外生存节目,熬不住就可以放弃然后回归生活,可刘某面对的却是一条不归路,熬不住也得熬,撑不住也得撑下去。
他在山里过上了常年东躲西藏的日子,一开始是躲着搜捕人员,后来躲着偶尔上山的村民,专门往没人去的地方钻,有时为了不被人发现,不得不涉险躲避,经常是遍体鳞伤。
在山里躲着得吃饭啊,他就到处找山薯和野果,但也是经常食不果腹饥肠辘辘,只好见到什么就吃什么,只要能下肚子的东西几乎都吃过。
没有地方住,也不敢搭棚子,因为怕上山的村民看到,毕竟深山老林里有住家很容易引起怀疑。慢慢的他习惯了钻山洞,只要能遮风避雨就算一个安身之处了。
他也不会打猎,也没有打猎的家伙事,常年吃不到肉尝不到荤腥,身体也吃不消了,经常肺疼、发烧,只能躲在山洞里硬扛着,病得再重也不敢下山。
就这么熬了21年,他离家最近的时候就是半夜到山脚边找吃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村民几乎都忘了他这个人曾经存在。
时间到了2026年,一位民警在大山附近村里走访的时候,偶然听到一位村民说曾在山脚见过通缉令上的那个人,留在霸王岭山脚一带附近。
至此,这件当年的旧案又提上了日程。经过多方走访,办案人员基本确定,身披命案的刘某还活着,就在霸王岭一带。
于是,民警来到刘某弟弟家,直接说,你哥哥还活着,就在山里藏着。这语气就等于告诉刘某弟弟,已经掌握了他哥哥活着的线索。
刘某弟弟当时愣了一下,脱口而出说,真不知道他在哪儿。之前他一直坚称哥哥已经死亡,这次却说不知道哥哥在哪儿,明显就是矛盾的。
这一慌乱的回答更坚定了此前的判断,经过多次上门做工作讲解法律政策,刘某弟弟和家人终于同意想办法上山找到刘某投案自首。
不久之后,在霸王岭深山里躲藏21年的刘某终于归案,如实供述交代了当年的犯罪经过。办案人员发现,由于常年在深山无人交流,他的语言功能已经严重退化了,正常交流很非常困难。
那么,从2025年一扁担打死何某,到走出深山的2026年,时间已经过去了21年,他当年犯下的命案有没有过追溯期?
答案很明确,没有过追溯期,他依然要为自己21年前的罪行付出代价。
如果发生命案,没有人报案追究,警方也不掌握相关事实,最长追溯期确实是20年。如果20年后继续追诉,须要经过最高检核准。
但是,只要是警方已经立案的命案,嫌疑人逃跑躲藏不管多少年,不管20年还是30年40年,都不存在所谓超过追溯期的说法,这就是所谓的法网恢恢。
刘某涉及的命案当年不仅立案侦查了,而且还发了悬赏通告,不受所谓20年追溯期的约束,刘某扔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