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绝的是,酒店回应“出于安全考量不允许车内过夜”,既然不允许,那收费名目又是从何而来?合着没住你的床,也得交“空气占用费”?警察来了才勉强开票,备注栏赫然写着“车上住宿费”——这波操作,真是把“离谱”两个字刻进了发票里。
好在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认定收费不合理,酒店最终退款并赔偿1000元。但这事儿真不是退钱就完了——它暴露的是某些商家“能宰一刀是一刀”的短视心态。旅游旺季,客流量大,服务跟不上可以理解,但把客人的不便当成创收项目,吃相就太难看了。
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两位女士在车里蜷缩两晚已经够委屈了,商家不仅没有一句问候,反而举着二维码追着收费。150元不多,但凉的是人心。口碑这东西,建起来难,塌起来可快着呢。奉劝某些经营者:别把游客当韭菜,真诚和温度,才是留住客人的金字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