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琳影院这事,
把所有家长都架在火上烤了。
7月30日下午,香港金钟,港姐冠军陈凯琳带着三个儿子去看《蜘蛛侠:崭新之日》。
6岁的二儿子看嗨了,大声说话、兴奋尖叫,还踢到了前排女观众的椅背。
陈凯琳当场转身道歉。
但没有人当面跟她投诉。她说事后在网上看到帖文,才知道打扰到别人了。
帖子里措辞很重。有人说孩子"嘈足全场",有人写"唔识教就唔好生"。
但紧接着,另一位同场目击者站出来澄清:孩子"几乖",没投诉者说的那么夸张。
然后她曝出了真正的炸点,散场灯亮后,前排那名女观众突然把一杯疑似奶油的液体,倒在了6岁男孩的头上,然后迅速离开。
6岁的孩子,当场懵了。
陈凯琳第二天就去中区警署报案。警方列为"普通袭击",追查一名中国籍女子。
8月4日她首次公开回应,两件事分得清清楚楚:
为孩子音量道歉:"在公众场合可能声调对别人来说是一种噪音,如果打扰到别人,我真的要说声对不起。"
为儿子被淋奶油报警:"小朋友未必能理解发生了什么,要让小朋友知道妈妈会尽力保护他。"
为音量道歉,为伤害报警,一码归一码。
评论区照样炸了。
一派人觉得,孩子吵了整场家长不管,被泼活该。
另一派人觉得,再大的火气,也不该对着6岁的孩子动手。
陈凯琳承认管教有疏忽,也承诺以后会更注意。这一点没得洗,家长在公共场合确实有责任压住孩子的音量。
但当前排的憋了90分钟怒火,选择忍到散场再对孩子动手,这不是维权,是私刑。
你可以当场提醒,可以找工作人员,可以投诉到管理方。
唯独不应该等人家孩子散场了,从背后浇一杯奶油。
警方把这定性为"普通袭击",说明在法律层面,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向一个6岁的孩子动手,就是违法。
同场目击者出来说孩子"几乖",舆论已经从"骂熊孩子"开始转向"成年人怎么能对孩子下手"。
这件事里,两边都有问题。
但有一条线不能模糊:大人的矛盾,应该在大人之间解决。
对着一个6岁小男孩泼奶油,不管是谁,都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