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小伙子母胎单身,网上遇到了一个温柔的女人,迫不及待就约了去酒店里缠绵,一番激烈的运动之后,俩人确定了恋爱的关系。交往之后,女子也是很直接,要求小伙子准备好资金结婚。之后小伙子不断的转钱,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给这个女人转去了40万元,另外还购置了3金。准备确定婚期,女子却不断推脱,最后才说实话:她已经结婚了!
(奔腾融媒,8月3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要说跑去网上找女友,这件事靠谱吗?
说实话,靠谱的,可真的不多啊,特别是涉及到资金、金钱的,大家可千万要注意了,提高警惕。
这个小伙子,就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情。因为母胎单身,打出生,就没有恋爱过,也不知道爱情的滋味是什么。
小伙子就准备去网上求得良缘,刷了手机之后,还真的就遇到了一个姑娘,对方表示她叫做小芳。
就说这个小芳,讲话嘛是轻声细语的,眉宇之间也是透着温柔,令人着迷。
小伙子一眼就看上了这个姑娘,感觉一见钟情了。
之后小伙子就私下里跟小芳联系,询问对方是否有意向继续深入的交往。
没想到的是,女子竟然就答应了,说自己也是单身,愿意跟小伙子试一试。
还有这么浪漫的事情?小伙子开心的一整晚没有睡着啊。
第二天,小伙子就尝试着跟小芳约会,说想要线下见面,询问小芳是否愿意。
没想到,小芳竟然点头了,这下小伙子可激动了。
回头约好了地点,二人约会之后,就准备直奔酒店,做点男女之间,比较美妙的事儿。
因为小伙子真的没有体验过这种感觉,在酒店里,一番尽兴,让小伙子回味的很。就在准备各自回家的时候,小伙子询问:是否可以深入的交往?
没想到的是,也得到了小芳的认可,她愿意发展成为男女之间的关系。
之后小伙跟小芳之间,讨论的话题基本都是结婚、谈婚论嫁,小芳也提醒小伙子:要准备足够的资金结婚哦。
随后在小芳的要求下,就是购买婚房、准备彩礼、筹备婚庆等,当然,这些钱小芳要求男子转账给自己。
就在不到的一年的时间里,小伙子累计给小芳转去了40万。
不仅如此,小伙子还额外购置了三金,就是为了结婚的时候,正式赠送给未婚妻。
可钱到手了,小芳却闭口不谈结婚的事情,小伙子一番追问,小芳却故意推脱。
之后见面了,小伙子不断的追问,这才得知:小芳已经结婚了!
小伙子悔恨不已,面对已经欺骗的钱,小伙子知道,一时也是要不回来了,他决定报个警。没多久后,这个小芳就被抓捕归案。
此女子因为涉嫌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以罚款2万元,另外还要求女子退还全部的涉案款项。
本案中的女子,已经处于婚姻的存续期间,却还要故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自称单身,之后跟男子发展恋爱的关系,骗取钱款。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刻意隐瞒已婚状态,谎称自己单身,之后以此作为借口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男子,相信女方没有结婚,具备结婚的可能性,之后男方也相信是可以结婚的,就按照女方的要求转账了40万元。
诈骗金额达到4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要面临3-10年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女子定罪的主要核心结论就在于,故意隐瞒婚事,并不等于构成诈骗,主要看她一开始是否有结婚的意向,一开始纯粹就是想要以拿钱为目的,女子就构成刑事犯罪。
另外,需要从民事法律的层面对女子的行为进行分析。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事实了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本案中的女子,故意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其实客观上的她,根本就没办法跟男子结婚。
也就是说,一开始就是故意欺诈,根本无法履行办理结婚的约定,本质上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针对这类情况,男方面对女子的欺诈,频繁被对方坑骗了不少钱款,高达40万元,男子有权要求撤销全部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转账资金。
大额的,而且是女方主动索要的,原则上都会支持返还。
信源:奔腾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