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仪再被打脸!
半成品不算食品?台中副市长郑照新搬出法条正面硬刚,卫福部门次长这回又糗大了~
岛内中联油脂致癌油风暴越闹越大,台糖5月就验出苯骈芘超标这件事,现在成了各方互呛的焦点。
绿当局卫福部门次长林静仪8月3日在脸书上发文说,台糖和中联之间交易的是“未精炼”的粗油半成品,按照岛内所谓《食安法》,违法要罚的是食用油脂产品标准。意思就是——半成品不算数,不用通报。
结果台中市副市长郑照新一听直接怼了回去。他说林静仪应该再去翻翻岛内《食安法》第三条,食品的定义明明白白写着包含原料和半成品。他还补了一刀,说绿当局在业者通报义务的认定上应该从严,不该从宽。
郑照新进一步指出,台糖已经被查了6次、验油10多次,问题根本不在抽查,而是业者发现有问题后不通报。
他还吐槽林静仪,说之前台中市府的会议记录明明是公开的,林静仪自己找不到,那是她习惯不好,不是市府没记录。
最后他隔空喊话林的幕僚,拜托多帮忙准备资料,不然林次长发言老出错,卫福部门的公信力往哪儿搁。
问题的核心其实很简单——岛内《食安法》第三条对“食品”的定义到底包不包含原料和半成品?郑照新咬死说法条写得很清楚,包含。
但绿当局卫福机构负责人石崇良的说法是,脱胶原油属于半成品,依法没有强制通报义务。
绿当局经济机构也跳出来帮腔,说台糖采购的是“制造原料”,不是食用油脂产品,不该无限上纲要求通报。
往深层次分析,这起风波表面上看是台糖和中联之间“半成品算不算食品”的争议,但往深了挖,暴露的是岛内食安通报机制的系统性问题。
🔥第一,法规解释的空间太大,给了业者钻空子的机会。
同样都是验出苯骈芘超标,南侨延迟通报被台北市罚了300万,台糖5月就发现却不用通报。差别在哪?南侨买的是“成品油”,台糖买的是“原料油”。
一样的致癌物,一样的超标,就因为在供应链上的位置不同,法律待遇天差地别。这种“看身份下菜碟”的监管逻辑,让消费者怎么放心?
🔥第二,公营事业的身份不该成为免通报的护身符。
台糖是绿当局经济部门所属的公营事业,5月11日采样、5月15日拿到报告发现苯骈芘超标7倍,结果只通知了供应商福懋换货,没有向任何主管机关通报。
台中市长卢秀燕直接开骂,说这就是“吃案”、“盖牌”。
台北市研考会主委殷玮也质疑,台糖光凭“国营事业”四个字就该通报。公营事业负有更大的社会责任,结果在食安问题上反而用“只是买家”来撇清,这说不过去。
🔥第三,地方和当局各说各话,受伤的是消费者。
台中市府早就提案修法堵住通报漏洞,结果被当局食药机构打枪。
现在出了事,绿当局卫福部门说“原料不用通报”,地方说“应该通报”,互相甩锅。
消费者从5月到6月底,硬是多吃了将近两个月的可能含致癌物的油品。岛内民众的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第四,这暴露了“源头管理”的空洞化。
食安口号喊得震天响,但实际运作中,从原料到半成品到成品,每一个环节的监管责任都模糊不清。
厂商自订的验收标准再高,如果没有强制通报的法律支撑,也不过是“做好看的”。
一旦上游出了问题,下游的消费者就是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往往是最脆弱的。
说到底,这次“粗油半成品”之争,争的不只是几条法条怎么解释,争的是食品安全的底线到底在哪里。
当绿当局忙着为“不用通报”找理由的时候,岛内民众餐桌上的安全,谁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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