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江苏常州,一手机店老板在深夜11点多关门后,便去了提前联系好的女顾客家里回收手机

江苏常州,一手机店老板在深夜11点多关门后,便去了提前联系好的女顾客家里回收手机,检测完毕后手机没有问题,双方谈好了3600元的回收价格,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女顾客的男友回家,见深夜家里有一名陌生男子,当即觉得自己被戴了帽子,男友二话不说上前对着老板一顿输出,结果等得知真相后,老板零元购了手机。

据悉,贾先生经营着一家手机店,事发前,一位女顾客电话联系上贾先生,希望对方能上门回收手机,因为要经营店铺,所以,两人商量好等贾先生店关门之后,贾先生再去对方家里看看手机。

当晚11点,贾先生关门后就来到了女顾客的家里,女顾客把手机交给贾先生,贾先生检测之后发现没问题,于是,双方谈好了3600元的回收价格。

就在贾先生准备转账的时候,没想到女顾客的男友回家了,见家里有一名陌生男性,随即醋意大发,二话没说上前就对着贾先生打了一拳,随后又踹了贾先生一脚。

贾先生被打倒在地后,对方还是不依不饶,准备继续上前殴打,女顾客见状,赶紧把男友给拉开了,称对方是手机店老板,约好了上门回收手机。

可是男友并不相信,依然认为对方是在破坏自己和女友的感情,为为了证明此事,两人拿出了手机聊天记录,直到这个时候,男友才意识到打错了,为了求得对方原谅,无奈只能将女友的手机送给对方,算是对对方的补偿了,贾先生也选择了谅解。

事发后,有网友说,这才是真正的零元购,不是那些国外的零元购。

还有网友说,之前我被几个醉汉打了一顿,五根肋骨骨折,最后赔了25万,这25万到账之后,我才给对方出的谅解书。

也有网友说,误会是误会,打人是打人,这是两码事,怎么会混为一谈呢?

其实,男子打人的行为,无论其是不是认错了,只要打了人,那么,这就是违法行为,轻则要接受治安处罚,如果打得重,导致了他人出现了轻伤以上后果,那么,就要被处以刑事处罚了。

本案中,贾先生眼眶被打肿,而且身体也有瘀伤,一般而言,贾先生的伤情算是轻微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事打人的男子,面临的是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但是,最终因为贾先生没有报警,而且,男子以手机抵偿贾先生的损失,取得了贾先生的谅解,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报警处理,最终也是可以不予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的。

有人觉得,贾先生的伤情,根本达不到3600元的赔偿标准,就是眼眶肿了和身体有瘀伤,如果去医院,几百元医疗费就解决了,所以,贾先生不应该获得与实际损失相差巨大的赔偿。

事实上,这是男子自愿赔偿的,即便这样,贾先生如果执意要追究对方责任的话,是可以选择不予谅解的,直至将对方送进去为止,然后再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当然,如果报警之后,男子再想要得到谅解,3600元还真的不一定够。

不管怎么说,深夜11点多上门回收手机,是个男的也觉得其中有问题吧?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