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妈把汪小菲告了,要他继续还4.6亿豪宅的月供,否则就法拍。汪小菲直接撂话:这房子跟我没关系,一分钱都不会再出。
这事儿说起来复杂,但说到底就一句话——大S走了快一年半了,她留下的这套台北信义区豪宅,成了所有人都不愿意碰的烫手山芋。
先说说这套房子什么来头。2016年大S和汪小菲还在一起的时候买的,当时花了3.62亿新台币。房子在台北信义区核心地段,236.7坪,带四个车位,现在市面估值大概4.6亿新台币。
但问题是,这房子不是全款买的,到现在还欠着银行一大笔贷款。有说剩1.02亿本金没还的,也有说剩2.5亿左右的。每月月供多少?106万到119万新台币之间。换算成人民币,每个月得还二十多万。
大S去年2月在日本去世之后,这套房子就没人住了。按台湾地区的法律,大S没留遗嘱,遗产由配偶具俊晔和两个未成年子女平分,每人三分之一。
今年7月22日,房子正式办完了继承过户手续,产权落在具俊晔、玥儿和箖箖三个人名下。
问题出在房贷上。房子过户了,可贷款谁还?
具俊晔这边,大S刚走那会儿他公开说过放弃继承权。后来虽然依法拿到了三分之一的产权,价值大概1.5亿新台币,但他明确表示不碰这房子的贷款。说白了就是——房子我拿了,债我不背。
两个孩子名下那三分之二,法定代理人自然是汪小菲。汪小菲的说法是,他一直都在替孩子按时还月供,从没断过。
他还专门给孩子设立了信托专户,三分之二的遗产放进信托里,谁来管、怎么花,都得经过律师审核,他自己也动不了。
但S妈这边不这么看。她认为汪小菲压根没在还,房子早就断供了。有台媒报道说,离婚协议里本来判的就是汪小菲还房贷,240期他只还了41期就停了。两边各说各话,到底谁在说真话,外人根本看不清。
S妈为什么这么急?因为她住的“国家艺术馆”那套房子也悬了。那套房子是大S婚前买给S妈住的,价值2.1亿新台币左右。
本来贷款都快还清了,但大S当年为了帮汪小菲创业,把这套房子抵押给银行借了1.1亿新台币。现在大S不在了,S妈没能力处理这笔贷款,房子很可能被法拍。
也就是说,S妈可能同时失去两套房——信义区那套她本来也没份,“国家艺术馆”这套她住了十几年的也要保不住了。所以她告汪小菲,让他继续还信义豪宅的月供,否则就法拍。
汪小菲的态度很硬。他的律师7月8日发过一份五点声明,核心就几条:
第一,遗产按法律走,孩子拿三分之二,具俊晔拿三分之一;
第二,他一直在替孩子按时还房贷,不存在法拍风险;
第三,他没让S妈搬走,也支持她继续住。
但这次S妈直接告到法院了,汪小菲的回话更直接——这房子跟我没关系,一分钱不会再出。
站在汪小菲的角度,他这么说不无道理。房子已经过户了,产权跟他没半点关系。他要还的只是孩子名下的那部分贷款,而且他自己说一直在还。S妈要他把整栋房子的月供全包了,凭什么?他又不是房主。
站在S妈的角度,她也不容易。女儿走了,自己住的房子眼看要被法拍,信义区那套豪宅要是也没人还贷被银行收走,两个孩子名下的资产就没了。她替外孙着急,也替自己着急。
但这事儿最尴尬的地方在于——具俊晔。他拿了三分之一产权,价值1.5亿,却一分钱贷款不还。房子他住过,产权他有份,月供他一毛不掏。S妈不去告具俊晔,转头告汪小菲,这让很多人看不明白。
汪小菲说“这房子跟我没关系”,从法律上讲没毛病。产权不是他的,他替孩子还贷是情分,不替整栋房子还贷是本分。S妈想让他继续扛,得拿出法律依据来,光靠“以前都是你交的”这个理由,法院未必支持。
这套房子最终会不会法拍,现在谁也说不准。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大S走了之后,留下的不是财富,是一堆理不清的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