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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一女子是公职人员,她跟单位领导闹了点矛盾,她身体不适去看医生,领导竟然

广西梧州,一女子是公职人员,她跟单位领导闹了点矛盾,她身体不适去看医生,领导竟然背着她给医生打电话,打探她的病情,女子一周后复诊,医生告诉了女子,女子气的不轻,出现失眠、心悸应激反应,女子认为自身隐私权被侵害,直接报了警。网友:她打官司可能赢,但工作是到头了。

王女士在某服务中心上班,可干的不顺心。

她之前因为工作上的事,和单位领导闹了不愉快,王女士咽不下这口气,还走某些渠道反映过问题,两人关系没缓解反而恶化。

今年3月19号,她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当天就有个男的,给她的主治医生打电话,自称是她单位的领导,上来就问她得的什么病?情况严不严重?

她一开始根本不知道这事,直到一周后去医院复诊,医生随口提了一句有单位人来问过病情,她才反应过来。

后来,她还拿到了和医生的谈话录音,实打实地证明了这事是真的。

知道真相后,她整个人状态特别差,连着好多天失眠,动不动就心慌,明显是受了刺激。

在王女士看来,领导可不是关心她的健康,是在怀揣不可告人的目的,打探她的秘密。

她越想越气,觉得自己的病是个人隐私,领导没经过她同意就私下打听,完全是侵犯了她的权利。

于是,王女士在7月10号直接报了警。第二天正式立了行政案件,如今还在查细节。

之前上海也出过差不多的事,一家公司的员工请病假去看精神科,公司人事居然背着员工联系医院,想查她的就诊记录和具体病情。

还跟医生说,想知道她的病会不会影响工作?

员工知道后,直接把公司告到了法院,最后法院认定公司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判公司赔了员工5000块精神损害抚慰金,还要求公司当面道歉。

在我看来,不管是单位领导还是公司老板,员工的病情纯粹是个人私事。

除非是传染病之类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情况,不然谁都没资格私下打听。

就像王女士,本来就和领导有矛盾,领导转头就去问医生她的病情,谁都会多想,到底是关心员工,还是想拿着病情做文章?

如今,很多人在职场上都没什么隐私意识,好像员工进了单位,整个人都归单位管似的,工资卡流水、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什么都要问。

其实这些边界不能逾越,员工上班是来卖劳动力的,不是把整个人的隐私都卖了,该有的边界感必须有,不然今天敢打听你病情,明天就敢查你下班去了哪。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领导没经过员工同意,私自向医生打探其病情,属于典型的刺探他人隐私的行为。

这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我认为,职场的边界感,就是对人的基本尊重。

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限于工作范畴,只要不影响工作,员工的私人信息单位没有权利随意打探,更不能用职务便利去刺探员工不愿公开的隐私。

反过来,普通人碰到自己的隐私被侵犯的情况,也该像王女士一样,该报警报警,该维权维权,别觉得“人家是领导”就忍气吞声,隐私的底线守不住,只会让对方越来越得寸进尺。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2026-7-29

评论列表

我想带你去飞翔
我想带你去飞翔 2
2026-07-30 22:33
领导哪来的医生号码,我去医院开刀几次,都没主刀医生号码。
渠江之畔
渠江之畔 1
2026-07-30 17:49
又是听全文的故事!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