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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可能得罪人的话:我们的海警即便绕着台湾岛巡航100圈,累积起来的震慑力,恐怕

说句可能得罪人的话:我们的海警即便绕着台湾岛巡航100圈,累积起来的震慑力,恐怕也比不上一次“你扣我渔民,我就扣你海巡艇”的对等反制来得直接、来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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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船在台海出现,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巡航和亮相,但在我看来,海上维权不能只满足于让对方看见,更重要的是形成稳定、公开、可执行的执法机制,违法船只来了有人查,渔民遇险有人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人管,这才是真正有分量的存在。
 
先纠正一个时间细节,澎湖籍渔船“大进满8号”事件严格来说发生在2026年3月下旬,台海巡署3月30日公开表示,该船3月24日从马公港出发后关闭AIS,随后驶向厦门方向,船上共有3名台湾船员和4名印度尼西亚船员,外界怀疑其涉及非法售油。
 
台渔业主管部门随后也表示,如果非法出售优惠渔业用油的情况属实,涉事渔船可能面临追缴补贴、撤销执照等处罚,这恰恰说明海上活动不是谁挂着渔船旗号就能不受约束,不论船只来自大陆还是台湾地区,只要涉嫌走私、违规售油或者破坏作业秩序,就应该依法调查。
 
但问题在于,台方过去对大陆渔民采取的某些做法,很难让人感受到公平和善意,2022年1月,台海巡以所谓“越界”为由强行登检大陆渔船“闽晋渔05798”,扣押船上14名船员,并将约4000公斤皮刀鱼全部抛入海中,这件事当时就引起大陆渔民强烈不满。
 
我认为处理两岸传统渔场问题,最忌讳的就是一边单方面画线,一边把普通渔民当成施压对象,渔民出海是为了养家糊口,不是为了参与政治对抗,如果执法方式粗暴、标准模糊,甚至动不动扣船、扣人、毁掉渔获,最终受伤害的只能是两岸基层民众。
 
正因为如此,大陆海警近年推动常态化执法巡查,意义远远超过一次两次编队航行,2026年7月4日,秀山舰编队接替岱山舰编队,继续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执法巡查,此前岱山舰编队已持续执行巡逻查证、护渔救援和维护航行作业秩序等任务。
 
注意这里使用的不是简单的“航行”,而是巡逻查证、护渔救援和执法巡查,这几个词背后代表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巡航只能证明船来过,执法却意味着能够发现问题、固定证据、识别船只、处置违法行为,并在发生碰撞、故障和人员落水时及时提供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已经明确规定,海警机构可以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警戒,检查涉嫌走私的船舶和货物,监督海上渔业生产,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在接到自然灾害和海上事故求助后,应当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这意味着巡航、执法和救助本来就是一套完整职责。
 
在我看来,这套制度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把海上权益从抽象概念变成能够实际执行的规则,过去遇到问题可能只能通过喊话和交涉解决,现在则可以通过舰艇巡查、雷达监测、现场查证和证据留存形成完整链条,让每一次处置都有法律依据,也有事实支撑。
 
2021年《海警法》实施以来,中国海警5年累计出动舰艇55万艘次、航空器6000架次执行海上维权任务,并常态化开展东海、南海、黄海以及台岛和附属岛屿周边执法巡查,不过需要说明,这55万艘次是全国海上维权任务总量,不能全部算到台海方向。
 
这个数据真正反映的不是某一次行动规模有多大,而是中国海上执法已经具备覆盖广、反应快和长期运行的能力,我认为,海上管控最怕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巡一次、几个月后再来一次,既发现不了规律,也保护不了渔民,只有常态存在才能建立稳定秩序。
 
从厦金海域到台湾岛以东,大陆执法范围不断延伸,也是在打破台方单方面设置的所谓“禁止、限制水域”,国台办早已明确指出,厦金海域是两岸渔民传统作业渔场,根本不存在台方单方面划定的所谓界线,大陆海警开展常态化巡查有利于维护秩序和保障两岸渔民安全。
 
当然,依法执法不等于随意执法,越是涉及两岸渔民和复杂海况,越要重视程序、证据和安全,能通过喊话解决的就不必碰撞,能够依法带离调查的就要保障人员安全,合法作业的台湾渔民同样应当受到保护,这样才能体现大陆执法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我认为未来台海海上秩序真正的变化,不会只体现在海警船出现了多少次,而要看违法活动是否减少,渔民求助能否及时得到回应,单方面抓扣大陆渔船的行为是否受到有效制约,以及两岸传统渔场能否逐渐形成公开、稳定、可预期的管理规则。
 
说到底,海警舰艇开到相关海域只是第一步,真正有震慑力的,是违法船只发现一艘查一艘,合法渔民遇到危险及时救援,任何人都不能依靠单方面画线欺负普通渔民,只有让法律真正落到海面上,巡航才不会成为简单展示,而会变成维护权益的长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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