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医学院的这起医疗试验,感觉本质上还是这个团队乃至医院是急欲想出成绩,因为此前他们在小鼠身上取得了成功,所以胆子比较大,想直接将试验移植到6岁女童身上。在这个事件当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那就是女童父母的诉求点不是女儿去世了,而是仇子龙团队发表在《自然》上的论文中,只讲了自己在小鼠身上的成功案例,却没有提及6岁女童去世的案例。仇子龙团队为什么没有提,应该是刻意的回避,因为提到了失败的案例,那么论文的支撑就没有了,这个所谓的成果那么最后也不可能成形。在这个问题上,仇子龙团队除了伦理上的违规之外,也漠视了6岁女孩的生命,可能让父母感觉到了心寒。从女孩父母的反映来看,还是明事懂理的人。他们当时慕名前来找到仇子龙团队,主动提出救助孩子,然后也同意了基因编辑的治疗方案,而且还主动承担了试验所需的582万元费用。在试验前,仇子龙团队必然会提前把各种意外提前交待好,家长也是知晓的,当然也会签字免责。但是这个事情,并不是家长同意,医院敢做那么简单,这不是一个愿打愿挨的治疗方式,而是事关最基本的医疗伦理,并不能因为人的意志而转移。也就是说,即便双方都同意,哪怕有百分之百的成功率,在未取得医疗伦理正式同意前,都是不允许进行试验的。这个口子是绝对不开的,一旦开了之后,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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