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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不能和稀泥!宁夏固原,女子大热天家中停电,于是到楼道查看电闸,发现电闸损坏后

办案不能和稀泥!宁夏固原,女子大热天家中停电,于是到楼道查看电闸,发现电闸损坏后准备拉闸,楼下邻居却说立即拉闸会损坏家中电器,双方发生争执并发展至肢体冲突,女子报警后警方认定双方为互殴,对两人各处200元罚款,女子不服诉至法院,认为警方在偏袒邻居。

郭娟住在二楼,赵丽住在一楼。7月10日早上8点左右,天气正热,郭娟在家发现饮水机没电,空调也用不了。

郭娟心里着急,想着家里老人孩子都要用电,便走到楼道查看。电闸处有故障,郭娟正准备合闸,赵丽突然从一楼出来制止。

赵丽说现在合闸可能把赵丽家电器烧坏。郭娟听了也不痛快,认为赵丽担心自家电器,可以先把室内总闸关掉,不能让二楼一直停电。

两人几句话没说拢,声音越来越大。楼道本来就窄,电闸又在公共区域,谁都觉得自己有理,谁都不肯往后退一步。

其实这类电闸不只是某一家门口的小物件。小区楼道、电表箱、公共管线关系到上下楼住户共同生活,出了问题,正常做法应当联系物业、供电维修人员,或者由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供电、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在物业区域内的维护,有明确管理要求。也就是说,郭娟想恢复用电有生活上的急迫性,赵丽担心电器受损也可以理解,可两人都不该把公共设施问题变成互相推搡的问题。

争吵升级后,赵丽和郭娟发生肢体冲突。郭娟后来称,赵丽先抓郭娟胳膊,又咬郭娟手指,还抓挠郭娟面部,甚至掐住郭娟脖子。

郭娟认为自己只是为了摆脱控制,向上甩了一下胳膊,并不是主动殴打赵丽。赵丽一方则有不同说法。民警赶到现场时,郭娟脸上、胳膊上有抓伤和咬伤痕迹,赵丽眼部也有淤青。

派出所当天把事情作为行政案件受理。5天后,警方先委托鉴定机构对双方伤情鉴定,因为郭娟伤情没到鉴定时机,鉴定人员要求郭娟3个月后再做。

7月20日,警方又委托另一家鉴定机构对郭娟进行鉴定。8月1日,郭娟伤情结果为轻微伤。8月21日,赵丽伤情结果也出来,同样是轻微伤。

看到赵丽也被认定为轻微伤,郭娟心里更不服。郭娟认为赵丽所谓伤情与事实不符,郭娟并没有主动攻击赵丽。8月23日,郭娟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郭娟本以为警方会把申请接过去再查一查,没想到同一天,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郭娟和赵丽属于互殴,各罚200元。

200元金额不大,郭娟真正咽不下的是互殴两个字。郭娟觉得,自己家没电才去查看电闸,自己报警求助,身上伤情也更明显,结果却和赵丽一起被罚,这不是把事情弄成各打五十大板吗。郭娟随后起诉到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庭审中,派出所表示,双方发生打架,双方都有轻微伤,结合邻里纠纷起因和危害后果较轻,所以罚款200元并无不当。派出所还认为,案件中间有伤情鉴定,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所以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法院审查的重点没有停在200元罚款上,而是看程序有没有走完。行政处罚不是写张决定书就算完事。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办案机关应当审查处理。

郭娟说8月23日才收到赵丽鉴定结果,并在当天提出申请。派出所说8月21日已经电话告知郭娟,可派出所没有拿出充分证据证明送达和告知情况。

这个细节成了关键。行政诉讼里,作出处罚的机关要证明处罚事实和程序都合法。郭娟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派出所没有完成复核,就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等于没有充分保障郭娟陈述、申辩和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类似争议并不少见。2020年11月,山东饭店经营者张某与顾客刘某发生冲突,张某被处罚后一直申诉。后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时,重点谈到治安案件中不能简单把还手都认定成互殴,要看起因、先后、强度和必要限度。

这个思路放到郭娟案里同样有参考意义。邻里纠纷可以调解,但认定责任不能图省事。

最终,法院认为派出所没有依法处理郭娟的重新鉴定申请,处罚程序违法,依法撤销对郭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个判决也提醒大家,邻里之间遇到公共设施故障,少一句气话,先找物业维修,往往能避免大麻烦;办案机关处理小案,也不能因为罚款少,就把关键程序省掉。

信源:网易新闻《宁夏固原女子与邻居冲突被认定互殴罚款,起诉后法院撤销处罚》

评论列表

粪发涂墙
粪发涂墙 1
2026-07-09 20:59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相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时,重点谈到治安案件中不能简单把还手都认定成互殴,要看起因、先后、强度和必要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