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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清代最残酷的死刑是凌迟,其实有种法外酷刑,折磨程度却远超凌迟 提起清

很多人以为清代最残酷的死刑是凌迟,其实有种法外酷刑,折磨程度却远超凌迟

提起清代酷刑,大伙儿第一反应准是凌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

明朝大太监刘瑾据说被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袁崇焕被凌迟完只剩一副骨架,这画面光想想就头皮发麻。

可凌迟再狠,它是《大清律例》里白纸黑字写着的正刑,程序、刀数都有讲究,说到底是个"技术活儿"。

真正让晚清老百姓做噩梦的,是另一样东西,《大清律例》里对此并没有规定,但地方官在实际审判活动中却普遍使用的"法外之刑"。

它叫站笼,又叫立枷。

这东西的原型其实早在南北朝就有了,明朝万历年间被东厂发扬光大。到了清朝,它没进法典,却成了各省衙门口的标配。

清末《清朝续文献通考》记载:"各省问刑衙门向有站笼、挺棍、天平架、老虎凳、单跨、摇天幌等刑具,每遇疑难案件猝难得供,往往任意滥用等语"。

翻译就是,朝廷禁归禁,地方官该用还是用,谁也管不住。

那这个笼子到底是怎么让人生不如死的?结构简单得让人发指。一个木头笼子,上头是枷板,把犯人脖子牢牢卡住,人直立着塞进去,头从笼顶的小洞里伸出来,脚下垫几块砖头。

就这么简单。关键在那几块砖上。

衙役每天走过来,抽掉一块。第二天再抽一块。犯人的脚就一天比一天悬空,脖子上的枷板就一天比一天勒得紧。

最后砖头全抽完了,整个人的体重就全靠脖子那块木板吊着。

你以为这是绞刑?错。绞刑是压迫脖子肌肉窒息致死,站笼的枷虽然也束缚脖子,但造成的窒息感远没有绞刑厉害,站笼致死的原因,是神经高度绷紧到极限后的猝死。

啥意思呢?就是它不让你痛快死。它让你清醒着、绝望着、慢慢耗着,直到神经崩掉。

这类人犯最大的愿望是速死,但他们只要有一点力气和意识,就不由自主地踮起脚尖,不是为了求生,而是出于本能。

人在那种境地下,理智已经不想活了,但脚尖会替他继续挣扎。

这才是站笼最恐怖的地方。它把人的意志和身体活生生撕开。

到了清末光绪十五年,山东曹州来了个新知府,叫毓贤。这哥们儿把站笼玩出了新花样。《老残游记》里那个"清廉得格登登"的酷吏玉贤,原型就是他。

在署理曹州府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衙门前12个站笼便站死了2000多人,九分半是良民。

九成是良民。啥概念?就是被抓进去的十个人里头,九个是无辜的普通老百姓。书里写了一个案子:董家口一个杂货铺掌柜的年轻儿子,因酒后随口批评了玉贤几句,就被他抓进站笼站死。

就因为喝酒吐槽了几句领导,命没了。

毓贤的逻辑更绝。这人无论冤枉不冤枉,若放下他,一定不能甘心,将来连我前程都保不住。抓错了?那就干脆弄死,反正死人不会告状。

据晚清民国笔记《十叶野闻》的原文记载,站笼的规格是"命木工制大木笼四,高及肩,囊其身于笼,而以木环围锁其颈,植木其中,足下初置砖,渐抽去。弱者半日、强者一日夜死矣"。

弱的半天,壮的顶多熬一天一夜。

更绝的是曹州老百姓给毓贤起的外号。"毓屠户"。当地小孩儿哭闹,大人一句话就能镇住:"别哭了,再哭毓小辫子来了"。堂堂大清知府,被吓孩子用了。

凌迟折磨的是肉体,站笼折磨的是尊严。

犯人被塞进笼子那一刻起,就成了公开展览品。每天有围观者看着他忍受痛苦,有的能连续看三天。你屎尿失禁在众目睽睽之下,你哭嚎在集市中央,你想撞死都做不到。因为脖子卡着,你连低头的力气都没有。

毓贤这么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在《清史稿》里居然被记录为清官。

他提出过著名的"三不主义":不要钱,不要官,不要命。因为他不贪钱、办事狠,反倒被朝廷一路提拔,从知府干到山东巡抚,再到山西巡抚。

后来他手里那把屠刀,捅出了更大的娄子。

庚子年,他在山西一手制造了太原大屠杀,直接把八国联军招来了。

刘鹗在《老残游记》里说过一句话: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1905年,沈家本奏请废除凌迟,清廷准了。可站笼因为不在律例里,压根就没被明文废除,一直用到了清朝灭亡。

真正杀人的从来不是刑具,是攥着刑具、还觉得自己在为民除害的那双手。

【主要信源】
《老残游记》,刘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连载
《清朝续文献通考》,刘锦藻编,宣统年间成书
《十叶野闻》,许指严,民国笔记
《清代监狱文化的标本》,林乐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