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皮蓬最新的采访,我真是在下班的地铁上直接气笑了。
“詹姆斯把生涯拉长到20年,所以他的斗志和渴望不如乔丹。”
听听,这叫什么离谱逻辑?
合着在你眼里,持久反而成了一种罪过?
咱们说点掏心窝子的大白话吧。
普通人上个五年班,眼睛里的光都快磨没了,天天盼着摸鱼退休。
你再看看勒布朗。
一个快40岁的“老头”,在联盟里卷了整整二十年。
每天吃着索然无味的营养餐,年复一年地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就为了把NBA那些尘封的历史记录一个个全给敲碎。
这叫没动力?这叫没渴望?
这特么明明是近乎变态的偏执好吗!
乔丹当然是神,他用十几年的时间浓缩了所有的杀气,像一颗核弹一样引爆了全世界。
那是极致的浪漫。
但詹姆斯呢?
他是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是二十年如一日的钝刀子割肉。
他把那种对胜利的饥饿感,死死地拉长到了7000多个日日夜夜里。
短跑冲刺拿第一,确实牛逼,谁都服。
但一个人要是能把马拉松跑出百米冲刺的速度,你反而跳出来指责他“斗志不够纯粹”?
承认别人伟大,真的没那么难。
时代滤镜再厚,咱也不能连常理都不顾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