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好好走着路,冷不丁冲出来一只大狗直往身上扑,围着你跳着咬,吓得捂脸直往后退都快哭出来了,只能往狗主人跟前躲——这种场面看着真火大!
这种不拴绳的就该狠狠治!新 《治安管理处罚法》早说了,遛狗不牵绳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可罚1000元以下,致伤还能处5到10日拘留,狗主人跑不掉。
妹子别忍,当场打110!让警察登记他身份证、住址、电话,马上去医院验伤做检查, 《民法典》第1245、1246条写得明明白白——没拴绳狗造成他人损害,主人全责,医药费、检查费、精神损失全找他要,票据留好,少一分都不行。
养狗出门不套绳、不戴嘴套,那不是在溜狗,是在害人,该罚就罚,该赔就赔,别惯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