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有二女一子,二女都结了婚,眼下儿子要结婚,女方要求县城有一套房子。儿子没钱,老两口便叫两个女儿出。两个女儿条件也不大好,她们便不想出。结果母亲绝食,逼两个女儿回来。母亲先要两个女儿一人出10万。两个女儿说她们没钱,母亲改口说一个8万,不能再少,不然房子首付凑不齐了。父亲也说,当姐的得帮帮弟弟,让弟弟娶妻生子,不能让这个家绝后。两姐妹不知该怎么办?
这件事在现实生活中应该是常见的。究其根源,应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把女儿当成儿子婚姻的提款机。父母生养子女,儿女有赡养义务,但没有无条件出钱给弟弟买房的责任。以绝食逼迫女儿掏钱,用 “传宗接代” 绑架姐妹,完全忽视女儿各自的生活压力,十分自私。姐弟亲情该自愿帮扶,而非道德胁迫。姐妹可尽基础孝心,但不必被迫拿出大额积蓄;父母更该正视,子女各自成家后都有独立生活,不能牺牲女儿生活成全儿子婚事。
这件事让我想到我大哥,他有一儿二女。大哥有哮喘病,住在儿子家,两个女儿借了9万给她们的哥哥。后来,我大哥和大侄子因病去世,两个侄女借的这9万元钱,她们也就打算当送礼了。所以说,女儿帮哥哥或者帮弟弟,好像是天经地义的,这应是世俗的问题吧。
老两口有二女一子,二女都结了婚,眼下儿子要结婚,女方要求县城有一套房子。儿子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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