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佛山市顺德区“省直管”四年风云:那场没官宣“离婚”的扩权实验,后来怎样了? 说

佛山市顺德区“省直管”四年风云:那场没官宣“离婚”的扩权实验,后来怎样了?

说起广东经济,有句话叫“广东四小虎,顺德最像老虎”。但很多年轻朋友可能不知道,这只“猛虎”在2010年曾被省级部门“单独拎出来”开过小灶。

2010年9月29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这份文件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的形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广东首次以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为地方改革提供法制保障,意义非同寻常。

这份《决定》的核心内容有三条:

第一,确立省直管县试点地位。 《决定》明确顺德区作为省直管县体制的试点,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地级市管理权限,可以行使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原本规定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权。通俗说,就是从法律层面让顺德拥有了地级市才有的行政权力。

第二,赋予街道乡镇级权限。 《决定》还规定,顺德区实行县镇事权改革的街道办事处,可以由省人民政府决定行使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这意味着权力不仅从市下放到区,还要继续下沉到基层。

第三,支持先行先试。 《决定》要求省人民政府加强对顺德改革的支持指导,同时要求顺德以综合改革试验为契机,为全省深化县镇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探索经验。

这份《决定》的背景是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将顺德的大部制改革、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专家评价说,与过去顺德曾被赋予地级市管理权限的经历不同,这次是从人大法制层面赋予权限,给了顺德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

但就在大家以为顺德要“单飞”时,大约从2014年开始,佛山启动“强中心”战略,把顺德重新拉回全市“一盘棋”中统筹。虽然这份《决定》至今没有一纸红头文件宣布“作废”,但在实际操作层面,“省直管”的含金量已被大大稀释。

这就像一场没有官宣“离婚”的婚姻,双方重新坐回了同一张饭桌。有人感叹顺德错失了成为“深圳第二”的机遇,也有人认为佛山强中心是做大城市能级的必然选择。

如今,顺德依然是全国百强区之首,但在城市行政架构上,它已清晰回归“佛山市顺德区”的角色定位。这份2010年的决议,成了广东改革史上一段耐人寻味的插曲。

这事留给我们的思考很深刻: 行政边界与经济活力的博弈,到底该听市场的,还是该看行政的?顺德的这十年,是“回归理性”还是“壮志未酬”?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广东身边事 顺德 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