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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好军师】股权转让避坑:这2个“时间炸弹”不注意,钱没了还要赔!在做股权转让

【股权好军师】股权转让避坑:这2个“时间炸弹”不注意,钱没了还要赔!

在做股权转让时,买卖双方常因解除权问题闹上法庭。最高法明确了两大实操铁律,看懂能省下几百万学费:

1. 一年除斥期间:过期作废,默示同意

• 红线:双方没约定解除权期限的,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1年,法院不支持解除。

• 警示:千万别躺在权利上睡觉!发现对方违约或交易有问题,必须在一年内发解除通知,否则权利彻底失效,合同锁死。

2. 三个月异议期:收到通知赶紧起诉

• 红线:对方发解除通知,如果你有异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个月内起诉。

• 警示:收到解除通知别置之不理,超期不起诉等于默认解除,法院将不再保护你的权益。

实务锦囊:

“时间”是股权交易的最大成本。无论是行使解除权还是提异议,务必紧盯“1年”和“3个月”这两个生死线,逾期即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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