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投资人必看:股权投资协议中“对赌条款”的生死博弈!在PE/VC投资中,“对赌协议

投资人必看:股权投资协议中“对赌条款”的生死博弈!

在PE/VC投资中,“对赌协议”往往是保障投资人利益的最后防线,但约定不当极易引发巨额纠纷。结合近期司法实践与最高法裁判规则的演变,分享三大实操铁律:

1. 触发条件必须“明码标价”

• 痛点:合同中仅笼统约定“严重违约”才触发回购,导致法院认定模糊,投资人被动。

• 心法:必须将违约行为与回购义务直接挂钩。例如,明确约定“未按时交付财务资料即构成严重违约”,杜绝任何模棱两可的空间,让法律后果具有确定性。

2. 回购基数切勿“拍脑袋”

• 痛点:盲目以“高公司估值”为基数计算回购款,不仅诉讼成本高,且可能因显失公平不被法院全额支持。

• 心法:回归商业本质,选择合理的计算基准。通常以“投资本金 + 约定利息”为基础最为稳妥;若坚持按估值计算,需在协议中充分论证其合理性,平衡双方风险。

3. 法律适用迎来“转折点”

• 新规解读:最高法确立的“投资人—公司”对赌无效规则正在松动。

• 利好消息:江苏高院最新判例明确,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公司回购股份合法有效。这意味着,只要履行了合法的减资程序,公司对赌不再是绝对的禁区!

核心总结:

对赌协议不仅是商业谈判的筹码,更是法律风险控制的边界。把触发条件写实,把计算基数做实,才能确保在风云变幻的资本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股权投资 对赌协议 股权纠纷 创业融资 法律风险 实务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