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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必看!拿了股权就是“员工”吗?做股权激励,最怕身份混淆!员工拿了股权,是不是

老板必看!拿了股权就是“员工”吗?

做股权激励,最怕身份混淆!员工拿了股权,是不是就自动变成了“股东”,不再受《劳动法》保护?或者反过来,他是股东,所以不算劳动关系?

答案非常明确:拿了股权,照样还是员工!两者不冲突!

一、 核心裁判规则:法院怎么看?

法院只看实质,不看名义。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只有一个:“管理与被管理”。

1. 只要受公司管理,就是劳动关系

• 逻辑:不管你是不是股东、有没有股权激励,只要你每天打卡上班,听公司指挥,干的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法院就认定你是“劳动者”。

• 结果: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社保、工伤、加班费等),即使你持有公司股份。

2. 激励收益 ≠ 劳动报酬

• 逻辑:股票增值、分红那是“投资行为”产生的收益;工资、奖金那是“劳动行为”产生的对价。

• 结果:这是两码事!不要把股权激励的收入算作工资,否则会被要求补缴巨额社保和个税!

二、 军师实操锦囊(避坑指南)

1. 协议开头要“定纷止争”

• 动作:在《股权激励协议》或《劳动合同》中,专门加一段“法律关系声明”。

• 话术:“激励对象确认,其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增值收益等),均属于资本性收益或投资收益,不构成其向公司提供劳动的对价(即非工资薪金),不改变双方既有的劳动关系性质。”

2. 财务发钱要“名正言顺”

• 雷区:用个人微信给员工发分红,或者备注不清的转账。

• 建议: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支付股权激励款项时,务必在转账备注中清晰写明款项性质,例如:“20XX年度股权激励分红款”或“股权回购款”。千万不要只写“工资”或“奖金”。

3. 别把“股东”当“挡箭牌”

• 警告:不能因为员工是大股东,就拖欠工资或不交社保。在法律上,大股东身份不能豁免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创服智达杨军 | 你的股权好军师 & 融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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