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必看!员工离职股权怎么回购?定价写错=埋雷!
做股权激励,最难的不是发股权,而是员工要走时,怎么把股权“收回来”。收回来的价格谈不拢,比不收更麻烦!
记住一个铁律:价格没约定死,法院只会支持“原价”或“净资产”,想要高价?门儿都没有!
一、 核心裁判规则:这5种定价方式,法院认!
法院不帮老板算账,只看合同怎么写。常见的5种合法定价方式如下:
1. 原始价(原价)收回
• 适用:白给的股权(如无偿授予)。
• 逻辑:既然是送的,走的时候原价收回,合情合理。法院支持!
2. 原始出资额(打折)收回
• 适用:员工出了钱,但公司没上市,业绩也没达标。
• 逻辑:比如当初花10万买的,约定离职按“原始出资额的20%”回购。只要写清楚了,法院支持!
3. 附加条件(主动离职原价,被动离职打折)
• 适用:区分员工是主动跑路,还是被辞退。
• 逻辑:主动离职按“原价”收回;因违纪被辞退按“折扣价”收回。注意:千万别反过来写!
4. 浮动价格(与业绩/上市挂钩)
• 适用:激励力度大,风险共担。
• 逻辑:约定“公司未上市,按净资产回购;公司上市,按市价回购”。法院一般会尊重这种商业安排。
5. 无偿收回
• 适用:纯福利性质的干股。
• 逻辑:既然是白送的福利,员工离职自然要“吐出来”。法院明确支持无偿收回!
二、 军师实操锦囊(避坑指南)
1. 定价公式要“入木三分”
• 雷区:只写“按公允价值回购”或“协商回购”。
• 建议:直接在合同里写死公式。例如:
• “若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以原始出资额(不含利息)回购。”
• “若员工因重大违纪被辞退,公司以原始出资额的 50% 回购。”
2. 区分“主动”与“被动”
• 动作:一定要在协议里明确区分离职原因。
• 目的:保护公司利益。如果是员工主动跳槽,必须让他“净身出户”或低价退股;如果是公司裁员,可以适当溢价补偿。
3. 别碰“公司资本维持”红线
• 警告:如果你想约定“员工离职,公司按天价回购”,这可能涉嫌抽逃出资或损害债权人利益。
• 底线:回购价格不能明显低于净资产,也不能导致公司资不抵债。
——创服智达杨军 | 你的股权好军师 & 融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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