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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少最近被问到一个问题:啥时候觉得自己跟俄克拉荷马这地方分不开了? 他回答得很快

威少最近被问到一个问题:啥时候觉得自己跟俄克拉荷马这地方分不开了?
他回答得很快,就一句话:“当我被选中的时候。”
镜头拉回2008年选秀夜,一个叫西雅图超音速的队,用第四个名额,选了个UCLA出来的毛头小子。没过几天,这支队直接搬家,改名叫雷霆,落脚在了俄克拉荷马。
那个洛杉矶来的愣头青,就这么跟一个鸟不拉屎的中部城市,捆了整整17年。
“有人愿意给我这个从洛杉矶大学出来的孩子一个机会,我一直对此心怀感激。”威少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没一点杂质。
为了这句“感激”,他把职业生涯最能飞能跳的11年,全砸在了雷霆。
每一场球,他都像个不要命的疯子,整个人往地板上摔,汗水把球衣浸得能拧出水来。切萨皮克能源球馆的篮筐,见证了他一次又一次把肌肉和骨头撞上去的声音。
他在这里拿了MVP,连续三个赛季打出场均三双这种只有游戏里才有的数据。就算最好的兄弟走了,他也一个人扛着队,对着满场观众吼,告诉他们自己还在。
后来,为了那个戒指,他开始流浪。火箭、奇才、湖人、快船、掘金、国王……球衣换了一件又一件,发带颜色变了又变。
但怪就怪在,每次他穿着对手的球衣回到俄克拉荷马,整个球馆的人都站起来,用喊自己人名字的分贝冲他尖叫,嘘声一个都没有。
现在他老了,跳不了那么高了,但他还在球场上,跟每个比他年轻十几岁的小伙子抢地板球。
场外,他在俄城建学校,搞慈善,帮那些和他当年一样,只是需要一个机会的孩子。他说想尽一切办法,跟这里保持联系。
在这个球员为了几百万就能换队的联盟里,一个球星和一座城市的这种关系,简直像个童话。
所以说,到底什么是忠诚?
是那份写着几千万的合同,还是像威少这样,就算穿着别人的球衣,心也永远落在了第一次被人选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