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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7岁的孙小果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最后却只判了三

1994年,17岁的孙小果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最后却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更离谱的是,没过多长时间,他在一系列“见不得光”的操作下跑出来了。

1994年的昆明,环城南路还算热闹,来往行人不少。那年孙小果刚17岁,长得人高马大,早早混迹社会,身边总跟着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

案发当天,他和另外四名同伙在路边闲逛,盯上了两名路过的女青年,几人一合计,直接上前动手,不顾对方反抗,强行把人拖拽上车。光天化日之下如此蛮横,周围路人吓得不敢上前阻拦,只能眼睁睁看着车子扬长而去。

车子一路开到呈贡县境内,在呈贡到宜良的6公里偏僻路段停下。

荒郊野外,四下无人,孙小果和四名同伙彻底暴露本性,对两名女青年实施了轮奸。那种场景,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受害者身心遭受了毁灭性打击,一辈子都可能活在阴影里。

案发后,受害者家属悲愤交加,果断报警。警方很快锁定了孙小果等五名嫌疑人,没过多久就把人全部抓获。

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五人对犯罪行为也供认不讳。1995年12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孙小果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判决太轻了。轮奸是重罪,情节极其恶劣,受害者遭受了巨大伤害,孙小果作为主犯之一,才判三年,实在难以服众。

可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三年刑期,孙小果都没坐满。他的母亲孙鹤予当时是昆明公安分局民警,继父李桥忠是公安分局副局长,靠着家里的关系,两人四处打点,伪造病历,违规给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来又办了保外就医。

等于说,孙小果几乎没在监狱待过多少天,就逍遥法外了。

本该在监狱服刑的他,1997年又开始肆无忌惮作恶。短短几个月里,他先后强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其中还有未满14岁的幼女,手段一次比一次残忍。

同年11月,他又带着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暴力伤害、凌辱摧残,导致一名被害人重伤。一次次作恶,一次次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孙小果的嚣张,全靠背后的保护伞撑腰。

1998年2月,孙小果因多项重罪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本以为恶人终于伏法,可他的父母再次动用关系,二审改判死缓,后来又多次运作,刑期一减再减,2010年居然刑满出狱,还改了名字继续在昆明为非作歹。

直到2019年,中央督导组介入,这桩尘封多年的案子才被彻底掀开,孙小果的所有罪行和背后的保护伞被一一查清。

2020年2月,孙小果最终被执行死刑,那些为他枉法的公职人员,也全部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孙小果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闹剧,更是一部受害者求助无门、恶人横行多年的悲剧。

1994年那桩轮奸案,只是他罪恶人生的开始,而法律一次次被践踏,正义一次次被迟到,背后暴露的司法漏洞和权力滥用问题,值得所有人深思。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道防线被突破,老百姓的安全感就无从谈起。孙小果案的彻底查办,也让大家看到,无论时隔多久,无论保护伞有多硬,作恶多端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公平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同时,这案子也给所有公职人员敲响警钟,权力是人民给的,绝不能用来徇私枉法,否则终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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