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28岁女子精心筹备了几个月的婚礼,期待着人生最重要的时刻,可谁知,11点58分仪式才开始,酒店就提前上了凉菜,12点35分仪式还没结束,宾客就开始吃席,等她仪式结束换好漂亮的敬酒服后,宾客已经走了一大半,敬酒环节也被迫取消。女子认为这是酒店上菜太早所致,要求酒店赔偿30%,酒店却很委屈:我们就提前两分钟筷子,女子换装用了40 多分钟,宾客等不及自己走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28岁的刘女士遇上了一件让她满心委屈的事,精心筹备了好几个月的婚礼,本该是人生中最圆满幸福的时刻,最后却闹得一塌糊涂。
早在婚礼前几个月,刘女士就开始忙前忙后,从场地布置、菜品挑选,到邀请宾客、聘请专业拍摄团队,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斟酌。
她满心盼着能拥有一场完美的婚礼,留下一辈子的美好回忆。
终于到了婚礼举办的日子,刘女士穿着漂亮的婚纱,心里既激动又紧张,可没想到,仪式刚一开始,就出了岔子。
按照预定流程,婚礼仪式定在11点58分正式开始。
可仪式刚开场,酒店的灯光师就操作失误,没能及时调控灯光,现场灯光效果一团糟,好好的仪式开头就出了纰漏。
刘女士心里顿时咯噔一下,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但想着仪式还在进行,只能先压下心里的不舒服,继续完成流程。
更让人糟心的事还在后面,仪式11点58分才开始,酒店就提前把凉菜端上了桌。
到了12点35分,婚礼仪式依旧没结束,台下的宾客看着桌上的饭菜,渐渐没了耐心,不少人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吃席,现场一片喧闹,完全没了仪式该有的庄重氛围。
刘女士站在台上,看着台下自顾自吃饭的宾客,满心的期待一点点被浇灭。
好不容易熬到仪式结束,刘女士去后台换精心准备的敬酒服,想着赶紧给宾客们敬酒,留下美好的回忆。
可等她换好衣服,妆容也整理妥当,回到宴会厅时,当场就愣住了。
只见宴会厅里空空荡荡,一大半的宾客都已经吃完饭离开了,剩下的寥寥几人也准备起身走人,原本计划好的敬酒环节,根本没办法进行,只能被迫取消。
看着冷清的宴会厅,刘女士彻底崩溃,她觉得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就这么被搅黄了,而这一切都是酒店提前上菜导致的。
宾客因为早早开吃,吃完就直接离场,才让敬酒环节泡汤,于是刘女士找到酒店,要求酒店赔偿婚宴费用的30%,弥补自己的损失。
可酒店方却觉得十分委屈,压根不认可刘女士的说法。
酒店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提前两分钟摆上了筷子,并不算提前上菜。
宾客会走,是因为刘女士换装耽误了40多分钟,大家等得不耐烦才自行离开,和酒店没有一点关系。
双方各说各的理,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肯让步。
无奈之下,刘女士选择报警,民警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介入调解,可双方依旧各执一词,始终没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最后,酒店建议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起纠纷。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刘女士与酒店成立婚宴服务合同,酒店灯光失误、仪式未结束提前上凉菜,属于履约不符约定。
酒店的行为直接导致宾客提前用餐、离场,致敬酒环节取消,婚礼效果严重受损。
酒店称“仅提前2分钟摆筷”,这明显违背了婚宴应配合仪式流程上菜的要求,没有遵守婚宴服务惯例。
因此,酒店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减费、赔偿责任,刘女士可以主张部分费用退还与精神损害赔偿。
只可惜,筹备数月的完美婚礼,最终变成了一场闹心的争执,刘女士心里满是遗憾,好好的人生大事,终究留下了难以弥补的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