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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国家反诈平台成内鬼捞钱工具?江西上高公安集体分赃! "国家反诈中心"

细思极恐!国家反诈平台成内鬼捞钱工具?江西上高公安集体分赃!

"国家反诈中心"这六个字,在很多人心里,是安全感三个字的代名词。可谁能想到,这个本该守护我们钱袋子的平台,竟然被江西上高县的一伙公安干警,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

这件事,要从一个"找上门来的生意"说起。

2023年4月,一个39岁的福建无业男子王某甲,带着几个人专门跑到江西上高县。他不是迷路,也不是旅游,就是奔着一件事来的——找关系,买信息。

他通过中间人搭上了上高县公安局的负责人晏某,提了一个需求:能不能帮我查一查,某些银行账户现在是被冻结了,还是止付了,还是完好无损?

这个需求背后的用途,稍微想一想就清楚了。能查到哪个账户被警方盯上、哪个账户还是"干净的",那对诈骗团伙和洗钱团伙来说,等于拿到了一张实时更新的"避雷地图",可以精准选择账户转移赃款,大幅降低被追查的风险。

晏某当然知道这事违法。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是公安部搭建的核心系统,里面汇聚了全国涉诈资金流动、账户风险状态等高度敏感的数据,访问权限层层把控,不是随便什么人登录就能查的。但晏某没有拒绝,反而叫来了手下的派出所副所长陈某,两个人合计了一下,决定接这个单子,开价每条账户信息1000元。

从2023年5月8日到6月2日,二十多天里,这条地下服务线运转得相当"顺畅":王某甲那边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把账号发过来,陈某等人用警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查询,查完把结果发回去,钱通过转账结算。

没有正式交易记录,没有书面合同,但整个流程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这期间,他们一共非法查询了170多条公民银行账户信息。

后来,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左某甲也加了进来。他的胆子更大,不只是查查状态,还直接在平台上帮对方违规止付了27个银行账户。这已经不是"提供情报"了,而是直接上手帮人操盘。

从县公安局负责人,到派出所副所长,再到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这条链条拉出来,根本不像是几个人临时起意,更像是一个小圈子里心照不宣的集体决定。

分赃的账单,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晏某一个人拿走了至少13万元现金,分给陈某3万元,给吴某甲2000元;左某甲查了13条信息,拿了6500元。

王某甲那边前后总共花出去60多万元,包括支付报酬和各种打点开销。

换算下来,170多条信息才卖了那么点钱,但对诈骗团伙来说,这笔投入能换回的收益远不止于此。

这件事最后曝光,靠的不是内部举报,也不是系统预警,而是2025年9月,王某甲主动跑去自首了。他把所有的交易细节一股脑交代出来,晏某、陈某、左某甲、吴某甲才相继被立案调查。

2026年1月28日,江西丰城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获刑,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整个查询过程,系统里是有完整操作日志的。涉案人员清楚地知道,每一次登录、每一条查询记录,都留有痕迹,事后可以调取。他们知道这个,还是照样干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压根不认为有人会来查自己。

权限在手,监督缺位,侥幸心理就会填满那个空缺。

这也不是孤例。近年来,山西、福建、河北等地都出现过类似的案件——警务人员利用涉诈平台权限,向外倒卖公民信息。

一个地方出问题,可以说个别人的问题;多个地方陆续出现,那就得往权限管理和内部监督这个方向去想了。

普通人配合反诈宣传、安装官方APP、接受预警电话,说到底是因为信任这套体系。

一旦体系内部出现这样的漏洞,信任的裂缝就不是靠判决书能完全补上的。

能不能补,要看的是后续的权限审查、操作监控、异常预警这些配套机制,有没有真的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