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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村吃饭先交10块卫生费!”游客拒绝后被拦路堵车,镇政府致歉后永久取消。设卡收

“进村吃饭先交10块卫生费!”游客拒绝后被拦路堵车,镇政府致歉后永久取消。设卡收费的法律代价,谁来担责?
​5月1日中午,朱女士在平谷区金海湖景区游玩后,驱车前往附近的北嫁餐厅吃午饭。
​车辆行驶至海子桥时,一名自称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人在桥尾设卡,要求每辆外来车辆缴纳10元“卫生费”。可以向饭店报销。

这哪是“卫生费”,这分明就是拦路抢劫的“买路钱”!

朱女士当时也是一头雾水,心想既然饭店能报销,那就当是停车费交了。可谁能想到,这10块钱就像扔进了无底洞。进了饭店,服务员一脸懵:“啥?报销?我们没听说过啊!”

得,被忽悠了。

朱女士气不过,回头去找那个收费的大妈理论,想要个发票或者收据。结果大妈两手一摊,理直气壮:“开不了票!这是村里定的,村民大会通过的!”

好一个“村民大会通过”!

这事儿最让人恶心的地方就在这儿。打着“民主决策”的幌子,干着违法乱纪的勾当。告示牌上写得冠冕堂皇,“美丽海子,共建共享”,看着挺温馨,实则全是算计。外来车辆10块,本村免费,走亲访友免费。合着外地游客就是行走的“韭菜”,割一茬是一茬?

这哪里是“共建共享”,这分明是“关门打狗”。

更有甚者,你不交钱?行,那就堵着。海子桥本来就不宽,一边设卡收费,一边是五一假期汹涌的车流。你不给钱,我就不抬杆,后面堵成一锅粥,前面急得按喇叭。为了这10块钱,把公共道路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把过往游客当成了待宰的羔羊。

这事儿一曝光,网上炸了锅。

有人说,10块钱不多,但这性质太恶劣。这是典型的“雁过拔毛”,是地方保护主义滋生出的怪胎。

咱们得好好唠唠这个“法”。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除了政府批准的收费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海子桥是啥?那是公共道路,是国家的资产,不是海子村的私产!村委会虽然是基层自治组织,但它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定价权。

你说这是“卫生费”?那好,卫生费通常是针对产生垃圾的经营场所收取的,哪有对着路过的车收“呼吸空气费”的道理?

你说这是“停车费”?那你得有合法的停车位,有物价局的批文。你在桥头拦车,车都没停稳呢,钱先交了,这叫哪门子停车费?

说白了,这就是巧立名目,乱收费。

镇政府后来的反应倒是挺快,通报说“不符合规定,已整改,费用退还”。但这事儿不能就这么轻飘飘地翻篇了。

为什么?因为这背后暴露出的“法盲”思维太可怕了。

那个收费的大妈,可能真觉得这是村里定的规矩,天经地义。那个拍板的村干部,可能真觉得这是为了集体增收,是为民办实事。在他们的逻辑里,只要是为了村里好,只要大家(村民)都同意,法律算个啥?

这种“土皇帝”思维,在很多偏远地区依然存在。他们把“村民自治”当成了“法外之地”,把“集体利益”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

这次是10块钱,下次可能就是20、50。今天敢收“卫生费”,明天就敢收“过路费”、“风景欣赏费”。

如果不把这股歪风邪气刹住,如果不让相关责任人付出点法律代价,那今天道歉了,明天换个名目还得收。

谁来担责?

光退钱肯定是不够的。那个设卡的人,那个拍板的村干部,是不是该出来走两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强拿硬要,都是要受罚的。虽然他们是打着村委的旗号,但违法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不能因为披着“集体”的外衣就免责。

这事儿给所有基层管理者提了个醒:

别拿“土政策”挑战“国法”。乡村振兴,靠的是营商环境,靠的是热情好客,而不是这种杀鸡取卵的“敛财术”。

北京平谷金海湖,本来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结果因为这10块钱,让多少游客寒了心?“十年宣传无人知,一朝收费天下闻”,这笔账,海子村算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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