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条马路之隔,两家同一行业的实体店,而且是亲戚关系,可总是因为相互窜货问题闹矛盾。总是做不到各做各的品牌。只要其中一家某个品牌销售的比较好,另一家就会从其它的渠道采购此品牌。
应该说这样的竞争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每一个行业的品牌都很多,即使是知名度较高的,也不会低于3-5个品牌。完全可以做到各自独家经营品牌。
这种情况,在很多的终端乡镇市场,并不少见。这也是生意难做的,另一个不该存在的原因,就是店老板之间长期存在的恶性竞争。
这种情况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开的。即使是行业内一线品牌,渠道的碎片化,无法做到任何一家独家经营。可很多的二三线品牌,特别是当地经销商独家代理的品牌,是完全可以独家经营的。
生意较难的时候,其实,更应该善待竞争对手,不恶性竞争,否则,雪上加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