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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丨纵容猥亵女学生的班主任留在校园,到底是谁在“拍板”?

针对教师猥亵学生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明确、严厉,核心在于禁止这类人再进入教育行业

据华商报报道,2025年11月,信阳光山县某高中50多岁班主任刘某,将当时15岁的女学生带到宾馆开房,实施猥亵。事后,刘某被警方以猥亵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光山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他(刘某)现在在原高中做后勤工作,已经降到最低等级了”。

此事带给学生的伤害十分明显,据家长反映,事发后孩子不敢独处,经常自言自语,说自己那么相信老师,为什么老师要这样对她。今年1月,女孩因情绪低落,服用过量药物,导致药物中毒,幸好被及时发现送医救治。医院出具的《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显示,女孩存在重度抑郁症状、中度精神病性症状等。

猥亵学生,给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却只是被行拘10日,目前仍在校园里活动,继续有机会接触更多女学生。如此处理结果令人不解,留言区就有网友质疑:“这还能留在学校,没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吗?”

2018年11月,教育部在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公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24条、第60条,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教职工实施相关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

针对教师猥亵学生的法律法规已经相当明确、严厉,核心在于禁止这类人再进入教育行业。反观刘某的现状,当地教体局方面称把刘某调离教学一线,后勤工作是“降到最低等级了”,还说该处理结果是依法依规作出的,不存在包庇。言辞似乎表明该处理已经很重,且合理合法。这到底是不懂法,还是公然违反法律规定?

对刘某姑息纵容,不仅对受到伤害的女学生不公平,也会对其他女学生的安全留下隐患。值得警惕的是,刘某不仅口头夸女孩漂亮、给女孩钱、带她吃饭、摸女孩手和腿,还在开房当日去药店计生用品柜台前停留。这说明,刘某的猥亵行为并非一时起意,而是有预谋、有准备的。

这样处心积虑害学生的老师,怎可继续留在学生身边?让这个将魔爪伸向自己学生的班主任继续留下,到底是谁在“拍板”?

据报道,女孩父亲称,由于警方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他便委托律师,希望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截至目前,法院未回应。事情进展究竟如何,刘某该不该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待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公正处理。同时,也应严查相关单位在办理此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给当事人一个合理交代。

唯有依法依规严处侵害学生的教师,坚决落实对性侵害学生的“零容忍”,才能切实保护学生权益,让家长放心、让社会安心,也才能体现制度的刚性。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胡栖安

审核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