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家庭里,正妻的权力有多大?很多人以为古代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品,但真实情况复杂得多。特别是那些明媒正娶的正妻,她们在深宅大院里掌握的权柄,可能超乎你的想象。 其实要理解正妻的权力,得先搞清楚古代的婚姻制度。 古人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注意,这里“妻”永远只有一个,但妾不一定。 而且娶妻讲究门当户对、明媒正娶,整个过程繁琐得很。 首先就是三书”聘书、礼书、迎书作为凭证和规范,一个不能少。 而且还需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缺一不可。 妻家世背景通常与夫家相当,这桩婚姻往往是两个家族的联合。 但是纳妾就随意多了。 男子看上了哪家的姑娘,谈妥价格,直接给钱,免去繁琐礼仪,一顶小轿从侧门接入即可。 而且妾一般出身较低,甚至可以是买卖而来的。 这就决定了妻妾在家庭中的地位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妻子与丈夫在法律地位上相对平等,而妾则近似奴仆,甚至可被随意买卖、赠送。 正妻的权力,首先体现在家族内部事务的管理上。 像《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作为王夫人的代理人,执掌荣国府,月钱发放、物资领取、工程发包等大小事务都在她的管辖范围内。 而这种管理权是社会规范所认可和赋予的。 其次是对人的管理权,包括家中的仆役和丈夫纳的妾。 妻子甚至可以打骂妾室,或将她们贬为打杂的奴婢,乃至发卖。 这个在明代《菽园杂记》有记载,俞钦玉娶妻邱氏,置妾七人。 俞钦玉客死他乡后,丧事办完,邱氏只留下生有儿子的两位小妾,其余均遣发改嫁。 再一个就是掌管财政权力。 妻子负责管理家庭日常开支,而且在丈夫去世后,常常成为家庭财产的实际掌管者。 当然,这种权力多少带有“代管”性质,特别是在有儿子的情况下,本质上更多是“代子掌管”。 正妻的权力首先来源于其娘家势力。 因为古代婚姻往往是两个家族的联合,妻子有着强大的娘家作为后盾,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她在夫家的地位。 还有宗法制度是关键因素。 在商代以后,特别是周代宗法制建立以来,嫡长子继承制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核心制度之一。 嫡妻所生的儿子在继承权上享有绝对优先权。 而且“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里的“贵”指的就是母亲身份的贵贱。 因此,确保正妻的地位,就是维护家族继承秩序,这关系到整个统治阶层的稳定。 正妻自身通常也具备管理家族的素质。 她们多出身大户人家,受过良好教育,有见识、有交际圈子,有管理能力。 就像《红楼梦》中的黛玉、宝钗、探春等人,都能吟诗作画,也懂管家理事,正是按照家族主母的标准培养的。 而正妻的权力虽大,但却也受到诸多限制。 你看她们的身份和权力始终依附于男性和宗法制度。 妻子需“以夫为纲”,其地位的稳固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丈夫的态度。 而且无子可能成为正妻地位的重大威胁。 在古代有“无子七出”的规定,妻子若未能生下儿子,丈夫便有权休妻。 虽然明代《大明律》对随意休妻有所限制,但贵族家庭仍常通过纳妾来“稀释”正妻的权威。 妻子对家族财产的管理权也有限。 即便她从娘家带来的嫁妆,在法律上可能承认其所有权,但具体处置常受丈夫制约。 而唐宋法律甚至规定,妻子若典卖妆奁田产,也需由丈夫出面立契。 这个在《红楼梦》中有一个深刻反映妻妾地位差异的细节:赵姨娘(妾室)所生的探春,在公开场合只认王夫人(正妻)的兄弟王子腾为舅舅。 而将自己的亲生舅舅赵国基(赵姨娘的兄弟)视为仆人。 当赵姨娘因赵国基的丧事赏银问题向探春发难时,王熙凤的态度是:“……她(探春)如今要作法开端,一定是拿赵姨娘开手。 倘或她要驳我的事,你可别分辩,你只越恭敬,越说驳的是才好。” 这充分体现了妾室在正妻权威面前的卑微地位。 也就是说即使贵为正妻,她们的人生也常感身不由己。 探春曾感叹:“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 这话道出了当时女性无论地位高低,都难以摆脱的困境。 正妻的权力游戏,终究是在男性设定的规则下进行的。 而它既是对特定阶层女性的一种赋权,也是整个社会结构对女性进行控制和利用的体现。 理解了这一点,或许能让我们对古代社会及女性地位有更深刻的认识。 主要信源:(《大明律》《菽园杂记》小妾更受宠爱,但为什么古代女人都要争着做正妻?——搜狐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