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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出门,差点以为全国女同胞加入了什么统一组织。 一件短款羽绒服或毛衣。 一条

我今天出门,差点以为全国女同胞加入了什么统一组织。 一件短款羽绒服或毛衣。 一条宽到能再塞条腿的阔腿裤,裤脚在地上摩擦。 再配上一双看起来像雨鞋的、笨重无比的平底雪地靴。 齐活了。 这就是当代女人的“出街皮肤”,甭管你是二十岁还是五十岁,是瘦成闪电还是微胖丰腴,一水的这个打扮。 跟复制粘贴出来似的。 我眼睛都快看花了,努力想在人堆里找个“异类”。 就是那种,穿着修身的小脚裤,或者短裙配着打底裤,脚上一双精神利落的高筒靴,走路带风的那种。 找了半天,几十个人里,终于让我逮着一个。 我的天,简直是鹤立鸡鸡鸡鸡鸡群里。那股劲儿,那股提着气的美,一下子就把周围松松垮垮的“氛围感”给干碎了。 说真的,我不是说阔腿裤不好。 舒服,藏肉,我懂。 但当所有人都沉迷于这种“不费力”的舒适区,满大街都是晃晃悠悠的裤腿和邋里邋遢的堆堆袜时…… 我总觉得,丢了点什么。 丢了那股“老娘今天就是要惊艳全场”的嚣张气焰。 丢了那种为了好看,甘愿“受罪”的精气神儿。 舒服是挺舒服的,但人,是不是也跟着泄了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