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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儿子吸毒,所以呼吁前科封存?本人回应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网络上的谣

人大代表儿子吸毒,所以呼吁前科封存?本人回应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网络上的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连“儿子有眼,连“儿子名字”都编得具体,一会儿是“朱卓拉”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会儿又变成“朱卓佳”涉毒,甚至夸张到说他全家都沾毒,核心质疑就一个:他呼吁前科封存,就是为了给自家涉毒的孩子铺路。但这些全是无稽之谈。 12月1日,朱征夫直接正面回应了这些谣言,语气坚定又气愤。他根本不是网传的“武大法学教授”,而是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一名资深律师。更关键的是,他从来没有这两个名字的儿子,家人也从未涉毒,更没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面对这些恶意诋毁,他没选择忍气吞声,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委托律师提起了侵权民事诉讼,要追究造谣者的责任。换谁遇到这种无中生有的造谣,都会气愤——自己坚持多年的立法建议,居然被硬生生和编造的家事捆绑,变成了“私心作祟”的攻击点。 很多人不知道,朱征夫呼吁建立轻罪前科相关制度,可不是一时兴起,更不是为了所谓的“家人”。从2020年开始,他先是作为政协委员,后来转为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五年坚持提交相关提案或议案。最初他建议的是“前科消灭制度”,核心是让那些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轻罪或过失犯罪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且一定期限内无再犯的情况下,能注销犯罪记录,不用再终身背负“罪犯”标签。直到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份坚持才终于有了政策回响,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是把治安违法记录封存落到了实处,明年1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 这份制度的出台,背后是无数轻微违法者的真实困境。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到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治安案件807万起,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800多万人会留下治安违法记录。这些记录里,很多是小额盗窃、推搡打架、偶尔吸食少量毒品这类轻微违法,可一旦留下记录,就可能终身受限——就业被拒、贷款困难、子女入学受影响,甚至像云南的刀某那样,15年前被误录为吸毒人员,哪怕派出所开了无吸毒证明,退伍后出行、住宿还是频繁被盘问,多次申请删除错误信息都无果,直到检察机关介入才得以纠正。还有王先生,2008年应征入伍时发现自己被登记为吸毒人员,可2000年登记的“吸毒起始时间”,他才10岁,根本不可能吸毒,原来是身份信息被同名者冒用。这些案例都说明,不分轻重的“终身标签”,有时会变成压垮人的重担。 但公众的担忧也能理解:吸毒记录都封存了,会不会让吸毒者“隐身”,威胁公共安全?其实大家想多了。新规里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比如偶尔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的情况,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并没有被删除,还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如果是走私、贩卖毒品这种犯罪行为,根本不适用这个规则,还是会被纳入刑事犯罪记录严格管理。而且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并没有取消,会定期回访、检测,关键岗位的准入也有保障——幼师、保安、网约车司机等职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封存并不影响法定监管。 真正该反思的,是网络谣言的破坏力,以及我们对陌生制度的本能质疑。朱征夫的建议,本质上是为了平衡“惩戒”与“回归”。一个人犯了错,接受了法律的处罚,就该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现在的制度不是纵容错误,而是拒绝“一次犯错、终身受罚”的极端化标签——轻罪和重罪的后果本该有区别,不能让一个人因为年轻时的一次冲动,就被社会彻底抛弃,甚至牵连家人就业、入学,这既不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 可为什么这样一份彰显法治文明进步的制度,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谣言混淆了视听,把“公共政策”和“个人私心”强行绑定,让理性讨论变成了情绪攻击。我们可以质疑制度的细节,可以担心执行中的漏洞,但不能被谣言带偏,用编造的故事否定一项兼顾公平与温度的立法尝试。 法治的进步,从来都是在平衡中前行。既要守住公共安全的底线,也要给迷途知返者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不是“保护坏人”,而是给每个普通人一个容错空间——谁都可能犯错,犯错后能被公正对待、有机会改正,才是社会成熟的标志。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网友
网友 120
2025-12-03 08:31
想象一下,那些吸毒的名义上戒完毒就可以被隐瞒吸毒史了,他们回到现实生活中,后来他们也许会成为你的同事,也许会成为你的朋友,也许会成为你的另一半,哪天随手递来一瓶水,一支烟,一块糖…… 所以“我一生恪守规矩、遵守律法、洁身自好,他们凭什么跟我一样干净?” ——来自一位网民

格叽格叽 回复 12-03 12:37
但是HR会帮你卡

阿宝raymond 回复 格叽格叽 12-03 14:33
hr也查不到,吸毒史资料在公安内部网上,所以一有吸毒史的住店当地派出所都会去检查,普通人查不到

网友
网友 88
2025-12-03 08:30
首先,为什么吸毒的档案要求和其他打架等等小问题一同封存?为了找工作,考学时这种人不受歧视?老老实实一辈子没做坏事的普通人凭什么和这种吸毒人员一样?吸毒人员一辈子也不能保证不复吸。一旦复吸。吸毒人员为吸毒是没有下限的,父母,子女,亲人都不如一口毒品重要。良心,立场皆可抛。那么不管在什么工作岗位上,都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

鹏哥 回复 12-03 11:21
中国又不差人,那么多尊纪守法的不用用吸毒的?吸毒的不考公,去工厂不行?工厂又不查这个

随缘吧
随缘吧 77
2025-12-03 07:24
你保护了那些。瘾君子和吸毒的,那谁又来保护那些没有吸毒和正常的人啊?用沈伟教授的话说,就是你用巨大的社会隐患去保护了那些极其个别的人受到伤害的案例。
随缘吧
随缘吧 61
2025-12-03 07:23
我们这个民族受到毒品的伤害难道还不够大吗?毒品这个东西能拿来讨论吗?
天堂隔壁
天堂隔壁 48
2025-12-03 09:55
我觉得,轻微打架,俩邻居骂架最后动手这种危害小的可以封存,但吸毒不可以,坚决不可以。
和平鸽
和平鸽 41
2025-12-03 09:20
有些东西是民族底线,不容碰触。也不需要讲道理。
水边的蛇
水边的蛇 37
2025-12-03 10:12
这里也提到了冒用别人名字的问题,这和犯罪不一个概念啊,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啊,这是你们核查不严格,就应该给人家消掉这个吸毒记录啊。这不就是典型的偷梁换柱吗?很难想像小编收了多少黑钱?

格叽格叽 回复 12-03 12:38
我也发现这个问题了,小编估计收了钱的。

用户16xxx57
用户16xxx57 36
2025-12-03 09:20
搞笑,偶尔少量吸食毒品都来了
微尘
微尘 35
2025-12-03 05:32
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不吸毒就不会有买卖,没有买卖就不会有缉毒警察牺牲!
用户10xxx13
用户10xxx13 23
2025-12-03 10:03
作者,你举的两个例子都是错误录入,这和封存记录有什么关系?轻罪也分类别,涉毒根本就不应在考虑之列
种花家
种花家 23
2025-12-03 08:02
像无意犯罪都是个例特例,可以缓存。但是吸毒不能封存且应该入刑。那些说被动吸毒的?什么圈子?有用没有的,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别拿个例推整体

陈勃 回复 12-03 12:21
听说过摇头丸吗?神仙水吗?

种花家 回复 陈勃 12-03 12:57
所以?

血正在冷
血正在冷 20
2025-12-03 09:51
对毒品要零容忍!
用户10xxx45
用户10xxx45 14
2025-12-03 10:47
那些吸毒的劣迹艺人是不是也可以复出了
朕今晚吃肉
朕今晚吃肉 13
2025-12-03 10:12
建议吸毒入刑,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100分]
这我知道
这我知道 13
2025-12-03 09:58
小错得分种类,吸毒,艾滋不仅不能封,还要网络公开,普通民众可是随时查询
die
die 12
2025-12-03 10:00
我们这些守法公民的权益又怎么维护?
小小烈
小小烈 9
2025-12-03 05:01
怕你追究责任?反正你自己提的前科消灭!
大水炮泡
大水炮泡 9
2025-12-03 10:41
我们遵纪守法的算什么?违法的可以归零,守法的呢?
用户63xxx41
用户63xxx41 9
2025-12-03 09:51
公平竞争的话,干脆招聘的时候不能要求提供学历
一丝涟漪
一丝涟漪 7
2025-12-03 11:57
那个记录十岁吸毒的,是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而且发现了,还不是第一时间更改,举例子不要乱举
用户12xxx74
用户12xxx74 6
2025-12-03 11:30
不吸毒的人凭什么向吸毒的人妥协?
翦翦风
翦翦风 6
2025-12-03 10:25
偷换概念,吸毒的永远戒不掉,早晚会出事

翦翦风 回复 陈勃 12-03 15:18
都要铲除

陈勃 回复 12-03 12:27
吸毒的范围很大吧?大麻,k粉,摇头玩,止咳水,笑气,神仙水都算的

丝丝
丝丝 5
2025-12-03 11:06
学宋朝吸毒者脸上烙印
无聊至极
无聊至极 5
2025-12-03 12:43
直接吸毒入刑就行了,也就不用讨论封存不封存了。直接吸毒就是犯罪。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4
2025-12-03 10:51
大家关心的是吸毒人员能不能考公,不要在这里扯其他的
蒹葭
蒹葭 4
2025-12-03 11:22
所以普通人老老实实一辈子,竟然跟吸毒人员的社会机会是一样的?凭什么?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4
2025-12-03 11:47
吸毒算轻微么?
冰雪紫芝恋
冰雪紫芝恋 4
2025-12-03 11:38
吸毒,艾滋,精神病史必须公开,凭什么普通人要踩雷?
林深时见鹿
林深时见鹿 4
2025-12-03 11:53
偶然一次的打架没造成什么后果的,类似这样的可以。但是吸毒绝对不可以。
散落之妖
散落之妖 3
2025-12-03 12:03
沾毒可不算轻微犯罪。
定格丿Forever
定格丿Forever 3
2025-12-03 11:45
偶尔小偷小盗的,打架不严重的,骑车开车轻微违法的那些还行。。
白兔诺登
白兔诺登 3
2025-12-03 10:55
警惕海量极端个例
驻倭华军
驻倭华军 3
2025-12-03 11:47
一旦吸毒,就不能被认可,瘾君子到时候为了钱啥干不出来?
老马哥
老马哥 3
2025-12-03 10:36
不吸毒和吸毒就好像0和1一样,没有中间态。
焚琴煮鹤
焚琴煮鹤 3
2025-12-03 16:55
吸毒和贩毒同罪!!!
lou_dongfeng
lou_dongfeng 2
2025-12-03 11:52
如果落实被抓两次就执行死刑的话,我是赞同的
用户23xxx61
用户23xxx61 2
2025-12-03 11:14
唉——-声长叹
T-800
T-800 2
2025-12-03 12:03
轻微涉毒吧,还能接受,毕竟不影响其他人。但是艾滋病这种,不让人知道岂不害了别人???
用户41xxx20
用户41xxx20 2
2025-12-03 12:44
网民戾气好重
许愿池里的王八
许愿池里的王八 2
2025-12-03 13:14
吸毒跟打架斗殴不一样,打架也许是一时冲动,吸毒可不是冲动
半把剪刀
半把剪刀 2
2025-12-03 11:48
偶尔吸毒?当毒品是什么?想吸就吸不想就不吸?我吸烟都不敢说想吸就吸不想吸就不吸。

陈勃 回复 12-03 12:23
听说过大麻吗?

用户75xxx49
用户75xxx49 2
2025-12-03 12:38
吸毒是有特别大可能复吸的。也容易拉身边人下水
雨桥
雨桥 1
2025-12-03 11:22
举的例子都不对,公安系统录错信息不得自行纠正吗,这和封存有啥关系呢?
用户18xxx35
用户18xxx35 1
2025-12-03 11:07
扯。
用户11xxx22
用户11xxx22 1
2025-12-03 12:16
小便举这两个例子跟此提案有关吗?
aska
aska 1
2025-12-03 12:27
吸毒不是小恶,吸毒贩毒应终生全国监控!
aska
aska 1
2025-12-03 12:29
吸毒不是小恶,吸毒贩毒应终生全国监控!还有艾滋,应全国公示,因公染上的毒瘾和艾滋可以适当封存
樊笼里的自然
樊笼里的自然 1
2025-12-03 12:46
被骗被强迫吸毒的我可以理解,那么欺骗强迫诱惑别人吸毒的,凭什么只拘留15天以下?不应该按照贩卖论?
妮雅
妮雅
2025-12-03 05:00
支持,有的轻罪比如打架斗殴啥的都可以别记档案里

那就这样吧 回复 12-03 11:47
看来你常打架,而且从不吃亏

那就这样吧 回复 12-03 10:03
嗯,不进行治安处罚不是更好吗?或直接打一顿放走更省事[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