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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快讯! 纽森把特朗普P成猪,这种在美国政坛一点都不稀奇。你要是熟悉美国政治

快讯!快讯! 纽森把特朗普P成猪,这种在美国政坛一点都不稀奇。你要是熟悉美国政治的玩法,就知道这背后不是单纯的恶搞,而是有法律“护航”的。因为在美国,公众人物要想告得赢诽谤,难度比登天还大。 关键卡在1964年的“实际恶意”原则——你不能只证明别人胡说八道,还得拿出铁证:对方明知道是假,还故意散播。问题是,这种心证类的东西,谁能掏出来?除非抓到内部邮件、录音,或者有直接证人,否则连顶级律师都没法往法官面前拍桌子。于是,政坛上的人身攻击基本都是安全的“表演”,造谣者只要说一句“我真觉得是这么回事”,法律就束手无策。 特朗普就在这个坑里栽过跟头。他起诉CNN,说对方叫他“大选被窃取说”是谎言,这就是在骂他骗人,结果法院一句话驳回——这只是观点,不是事实陈述,根本没法立案。这么一来,纽森这种把人P成猪的行为,只会变成选战里的笑料,绝不会进法庭。 你可能会问,那有没有赢的?有,但极少。比如多米尼恩告福克斯,因为能拿出内部的对话证明对方明知是假还播,这才换来天价赔偿。可这种情况,政客之间几乎没可能发生——再怎么互骂,没人会傻到留证据让你抓。 于是就形成一个怪圈:宪法第一修正案本来是为了让公众敢骂官员、防止政府滥权,但在竞争激烈的选战里,却成了造谣者的免死牌。几年几十年下来,美国政坛就养成了这种口无遮拦的文化——想赢,先把对手贴个恶心标签,不管真假,反正你告不赢我。 说到底,这套规则让美国的政治辩论变成了泥浆战。观众看得热闹,选票可能也因此翻转,但公共讨论的质量早就没了。政客可以无限输出情绪化攻击,却不必为证据负责。长此以往,选民的注意力都会被这些带节奏的“形象仗”绑架,真正在乎的政策议题,反而被冲到角落里。 你觉得呢?在这样的制度下,选战还能不变成闹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