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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男子花160万买迈巴赫480,从浙江拖车运回江苏,谁料,到家后发现,车

浙江义乌,男子花160万买迈巴赫480,从浙江拖车运回江苏,谁料,到家后发现,车门锁功能障碍,男子立马把车拖回4s店,要求退换新车,没想到,店长不认账,声称卖车前已经做了2次售前检查,故障是提车后发生的,要求拆检,男子气不过找媒体,结局一波三折。网友调侃:那么有钱再买一辆呗。 润先生是江苏丹阳人,最近想入手一辆迈巴赫新车,他在丹阳当地找了一圈,都没有现车。 为了尽快买到爱车,润先生特地从江苏来到浙江义乌,最终在某4s店,找到了他喜欢的款式。 润先生看中的这一款车是迈巴赫S480,车子总价是160万,这个价钱对润先生来说,可以接受,当即买下了。 11月10日,润先生特地雇了一辆拖车,将迈巴赫从浙江拖回江苏丹阳。 本来买了心仪的车子,他心情不错,一路上,也都挺顺利,谁料,回到丹阳却出现了小插曲。 11月12日,润先生去加油意外发现,驾驶室右后门电吸门竟然无法自动吸合,轻推会留缝隙,需要手动用力关闭,才可以关紧。 新买回来的车还没上路,就出了问题,润先生心里堵得慌。 之后,为了确认车子是否真的有问题,润先生特地开去当地的4s店检查。 当地4S店检查后出具报告,显示“车门锁功能故障、一般电气故障”。 润先生一看,心情瞬间低落到谷底,合着他花了160万买回来的是一辆故障车呀,他肯定不干了,必须得找卖车的讨说法。 次日,润先生把车从丹阳运回浙江义乌,回到买车的4s店。 4s店店员经过一番检查,确认的确有一扇门没法自动关紧,他们提出帮润先生拆车门进行检查维修。 但润先生不接受,他觉得自己的车子还没开上路就要维修,他没法接受这个处理结果,润先生提出退换新车。 可4s店方却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润先生无奈找了媒体记者介入。 记者跟着润先生来到4s店,当天是经理接待了他们。 润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他10号那天才用拖车从义乌拖回丹阳,新车从未上路,12号他去加油无意中发现,车门没法自动关紧,总有一条缝隙,只有用力去推才可以关紧。 润先生的诉求是,希望4s店给他换一辆新的车子,他花了那么多钱,要买的是新车,而不是这种有问题的车子。 可店长却对记者说,车辆是通过“二网经销商”卖出去的,交车之前他们做了两次PDI售前检查,确认无问题才交付。 记者问经理,您的意思是说,车子故障问题是提车后发生的? 经理说,是的,因为他是从外地过来买的车,车子用拖车从义乌运回丹阳,这个路程比较远。 润先生听了觉得很冤,车子好好地在板车上停放着,怎么无缘无故地就出了故障,他没法接受这个说法。 经理告诉记者,他们4S店要求拆检,但是润先生不同意。 润先生说,他肯定不能同意,新买的车他都还没开就要拆了维修,论谁都不干。 之后,4S店又提出给润先生提供后续保修、保养作为补偿,但润先生依然不接受。 后来润先生和4S店经理又一起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不过当场没谈拢。 之后4S店那边回应说,已经给车子做了全面的维修检查,还换了全新的门总成,另外还承诺给润先生三次免费保养。 可润先生还是觉得不满意,他现在打算走法律途径维权,就想让4S店退车退款。 其实,这个事说白了,润先生买车时没有认真检查就拖走,他也不是一点错没有。 对此,有网友调侃,160万都花了,还怕这点小毛病,坏了就修,那么多事干嘛? 不过,也有人说,润先生的不满完全能让人共情。 花160万买辆迈巴赫,本是奔着“新车该有的完美”去的,结果车子没上路就出现车门故障,换谁心里都难接受。 这笔钱不是小数目,买的不只是代步工具,还有高端消费该有的品质保障和舒心体验,刚提的车就要拆修,任谁都难免有“花了全款买故障车”的委屈。 但反过来想,4S店做过两次售前检查,也没料到运输过程中会出问题,后续主动换全新门总成、给三次免费保养,也算尽了补救的诚意。 不过情理上,“新车零故障”是消费者的基本期待,4S店的补救虽积极,却没完全填补润先生对“完美新车”的心理落差。 双方都有各自的立场和委屈,核心还是“新车出问题”打破了消费预期,才让小事闹到要走法律途径的地步。 那么,润先生有权要求换新车吗,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呢?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第22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本案中,润先生提车后短时间内发现车门锁功能故障,虽属于质量问题,但车门锁及电吸门组件并非该法条明确列举的核心零部件。 且4S店已更换全新门总成并提供免费保养,符合包修义务,因此润先生直接要求换新车的诉求难以完全依据该法条得到支持,需进一步举证故障属于严重质量问题且符合退换车法定情形。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