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好奇害死猫”,我在网上浏览一样中招 明明是在浏览一篇《安徽夫妻在家开饭馆,老板娘一脸“旺夫相”,客人都为她而来》的文章,看到文末的页面有一组集体照,我误以为与文章中的主人公相关,是想看一看“一睹芳容”,没想到这一想、手指一点便“中招”了,根本没办法正常退出。 显示“你即将离开快手”,点击“确定”无效! “显示你是否退出应用返回手机桌面”,点击“立即退出”无效! 显示“正在进入应用…是否退出”,点击“确定”无效! 显示“是否要离开本页面”,点击“确认”无效! 明明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条: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第二款: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 第三款: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法律在这里好像根本没用!莫名其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