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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结合亲身经历给大家聊一个公司应对仲裁的套路吧:其实公司也知道,很多劳动者仲裁

今天结合亲身经历给大家聊一个公司应对仲裁的套路吧:其实公司也知道,很多劳动者仲裁更多是因为赌一时之气,就把公司给告了;很多人也知道仲裁耗时费力,对自己以后求职的背调还有可能产生影响,所以在气消的差不多的时候,公司提出协商,有不少人还是会顺坡下驴的... 公司这个时候可能会提出一个要求:你先撤诉,咱们再协商....这个时候劳动者要不要撤诉,可能就纠结了:如果走仲裁,不定耗多长时间呢;可如果不撤诉,公司又不协商,万一这次公司是带着诚意来协商的呢...然后劳动者就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了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形,我的建议就是不要撤诉!要知道如果公司有诚意协商,只要裁决没下来之前,都是可以协商的。完全没必要提出个附加条件,让你先撤诉! 既然让你先撤诉,那就有可能有它的小算盘:你撤诉了,如果协商不成,你就需要再重新提仲裁,重新走流程浪费时间....这里外里,各种不确定和风险都给到员工了!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咱也不用一口回绝,让公司把自己的“诚意”(大多是赔偿的金额)明确下来并写在调解书里(这里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口头说的,要白纸黑字写进调解书里)!而且调解书可是具备强制执行力的! 如果公司不这么做,那么就证明它还是没诚意,咱就没必要跟它费那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