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下: 沈阳市政府能不能把供暖期更改一下? 现在的供暖期是11月1日至3月31日,但多少年的实际情况是,10月20日以后天气就转冷,3月中旬天气转暖。所以,建议把供暖期调整一下,从10月20日, 网友们表示 我现在有点搞不懂北方集中供暖的逻辑,集中供暖不是保证不冷吗,我每次冬天去北方出差那个暖气热得难以忍受,不开窗子我都睡不着觉,而且近些年来网上看到的供暖矛盾的帖子里面基本上没见过低于十八九度,为啥都要求供暖温度达到二十四五度以上?南方没有暖气,冬天很多地方气温低于零度,而且还是湿冷,也没见多少人抱怨 暖气早期就是附属产物,比如湖北省唯一供暖的城市十堰市,从八九十年代就集中供暖了,因为热水暖气属于东风公司工业生产的附属产物,于是就主城区家属区集中供暖了,现在政府也就是在原来基础上扩建一点就成了全市供暖[捂脸] 应该提前了, 我父母家16号,自来水管就接出粉色供暖水了。厉害不,自来水就把问题管线做阻断,没人管误食污水居民的诉求[赞] 不同意你的见意,10月20日供暖可以,但不能3月20日停供,沈阳3月20日到31日一直很冷呀怎么能停供呐?沈阳供暖期应该是10月20日到4月5日最为合理,多供半个月可以加钱吗。 现在的供暖期5个月,平均每月5块钱。每年10.15开始供暖,次年4.15停供。增加一个月,增加5块钱。这五块钱都是增加在天气乍暖还寒的季节。对老人更友好一些。 又有人说了,增加的五块钱都是天气暖和的时候,这样老百姓不划算。如果最低温度能提高到二十度,也对得起这五块钱。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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