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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村民陈某采挖7株野生春兰回家栽种,因春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且未办采集证,最

湖南村民陈某采挖7株野生春兰回家栽种,因春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且未办采集证,最终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本文拆解事件经过、用大白话讲清法律边界,结合网友争议普及生态保护法规,提醒大家别踩“采花”的法律坑。(来源: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一、深山挖7株兰花,养着养着就犯罪了? 家人们,千万别觉得“挖几株野花”是小事!湖南江华的陈某,就因为一时兴起,把自己送进了法院。 2023年3月和5月,陈某先后在广西、湖南的深山里,一共挖了7株野生兰花。他也没啥坏心思,就是觉得兰花好看,想带回家栽着观赏。没想到这一栽,到2024年3月居然扩繁到了53盆,可还没等他欣赏够,警察就找上门了。 原来,他挖的兰花是“春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更关键的是,陈某没办任何采集证,就敢随便挖野生保护植物。尽管他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但因为之前有非法持有枪支的前科,法院最终判了他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还罚了3000块钱。 这事一曝光,好多人都懵了:“不就是挖几株花吗?又不是卖钱,怎么还犯罪了?” 甚至有人说:“山里的花没人管,挖来养着也犯法?” 但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好心”,只要踩了红线,就得担责任! 二、法律划红线:这些“采花”误区,千万别踩! 别再觉得“挖野花”无关紧要了!用大白话给大家拆解法律要点,看完你就知道为啥陈某会被判刑: 首先,野生兰花基本都受保护! 自2021年9月起,除了兔耳兰,所有野生兰科植物都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也就是说,你在山里随便挖的野生兰花,大概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宝贝”,碰不得! 其次,“不知道”不是免责理由! 好多人跟陈某一样,辩解“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但法律规定,只要你明知挖的是野生植物,不管你知不知道它的保护级别,都可能定罪。总不能说“不知道杀人犯法”,就不用担责吧? 再者,数量少也能犯罪! 别以为挖一两株没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株以上,就构成犯罪了。陈某挖了7株,早就远超入罪标准,判刑一点不冤。 最后,“养着玩”也不行! 有人觉得“我不拿去卖,就是自己观赏,危害不大”。但法律里的“非法采伐”,包括采挖、移植等行为,不管你是牟利还是观赏,只要没办手续,都是违法行为。 三、网友吵翻:是罚太重还是该严惩? 陈某的案子,让网友们分成了两派,争论得热火朝天! 支持判决的网友说:“就该严惩!现在好多野生植物都快被挖绝了,不严管根本没人当回事!” “别觉得挖几株花小事,每一株野生植物都关系到生态,罚他能给大家提个醒!” 还有人分享:“我们老家以前满山都是兰花,现在被挖得快没了,早就该用法律管一管了!” 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农民哪懂什么保护植物啊,就是觉得好看挖来养,判1年太狠了吧?” “普法不到位,反而先判刑,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还有人疑问:“山里的花没人管,怎么就成了国家保护的?普通人根本分不清啊!” 中立的网友则理性提醒:“不管罚得重不重,现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大家还是别乱挖野花了,免得惹麻烦!” “建议多做点科普,让农村人也知道哪些植物不能挖,比光判刑管用。” 结论:挖株野花就判刑,到底冤不冤? 陈某的案例,其实是给所有人敲了个警钟:随着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以前觉得“无伤大雅”的采挖野生植物行为,现在可能涉嫌犯罪。 有人觉得他冤,是因为不懂法;有人觉得该严惩,是因为生态保护刻不容缓。但说到底,法律的初衷是保护野生植物,维护生态平衡,不是为了“为难”普通人。 其实避免踩坑很简单: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只观赏别采挖;想养花就去正规花店买人工培育的。别抱着“没人管”的侥幸心理,不然下一个被判刑的可能就是你!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陈某挖7株兰花被判1年,是罚得太重还是合情合理?如果是你在山里看到好看的野花,会忍不住挖回家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