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女子收了男友的15万元彩礼以及30万元转账后,与男友举行了订婚仪式,且同居生活了3年多时间。谁知同居期间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男友签下协议,约定只要求女子返还10万元彩礼,从此双方两清。可没想到,男友的母亲几将女子告上法院,要求追偿另外的30万元。 2021 年,温州姑娘林晓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做建材生意的陈凯,两人相处半年后确定恋爱关系。陈凯性格温和,凡事都习惯听母亲的意见,连谈恋爱期间的大额开销,都要先跟母亲报备。 2022 年初,双方家长见面谈婚论嫁,按照温州当地习俗,陈凯家给了 15 万现金彩礼,装在红漆木盒里,由陈凯母亲亲手交到林晓手上。没过多久,陈凯又给林晓转了 30 万,转账备注写着 “生活备用”。 当年五一,两人在老家办了热闹的订婚宴,摆了 30 桌酒席,亲友们都送了祝福,只是一直没来得及去民政局领结婚证。订婚后,他们在温州鹿城区租了套两居室同居,林晓在一家早教机构做老师,陈凯忙着打理生意,起初相处得还算和睦。 可时间一长,矛盾渐渐暴露出来,陈凯凡事依赖母亲的性格让林晓很无奈,小到家里买什么牌子的家电,大到是否要提前备孕,陈凯都要打电话问过母亲才敢做决定。 2025 年夏天,两人因为备孕问题爆发了最激烈的一次争吵,林晓觉得陈凯没有独立担当,陈凯则觉得林晓不体谅自己,僵持了一个多月后,终于决定分手。谈分手时,陈凯的母亲也在场,起初坚持让林晓全额返还 10 万彩礼和 30 万转账,林晓觉得委屈,提出同居三年里自己承担了大部分房租和日常开销,不该全额返还。 经过反复协商,陈凯最终和林晓签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里明确写着 “林晓返还 10 万元彩礼后,双方就婚约期间的财物往来两清,互不追究”,陈凯还在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按了手印。林晓当天就从银行卡里转了 10 万块给陈凯,以为这事就此了结。 没料到,一个月后,林晓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告竟是陈凯的母亲。起诉状里写着,那 30 万转账是她以自己的积蓄拿给陈凯的,目的是让两人顺利结婚生子,属于 “附条件的赠与”,现在两人分手且没有孩子,条件未达成,林晓必须返还这笔钱。 陈凯的母亲还向法院提交了自己的银行取款记录,以及和陈凯的聊天记录,聊天里陈凯提过 “妈,这 30 万给林晓,让她安心准备结婚生孩子”。 林晓又气又懵,赶紧找出当时和陈凯签的协议,以及 30 万的转账记录,记录里明确显示付款人是陈凯,而非他母亲。她回忆起当初转账时的情景,陈凯说是给她的生活补贴,让她不用那么辛苦上班,从没提过这钱是他母亲给的,更没说过要以结婚生子为条件。 法院开庭时,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 30 万的实际出资人到底是谁,二是这笔钱是否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陈凯的母亲坚称钱是自己的,只是通过儿子转账,赠与条件很明确;林晓则拿出协议和转账记录,主张协议已经对所有财物往来做了了结,且 30 万是陈凯自愿赠与的生活费用。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林晓每天都在整理证据,想起同居三年的时光和如今对簿公堂的局面,心里五味杂陈。她没想到,一场失败的婚约,会以这样的方式收场,更没料到分手时签好的协议,竟没能挡住这场官司。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