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陕西旬阳,一男子结婚当天,因为婚礼琐事情绪激动,从婚礼酒店门口跑至大桥一跃而下,其被河水冲出去数十米远,期间冒了一下头消失不见了。 周先生今年29岁了,正是成家立业的好年纪,他趁着这个年纪,于10月3日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 他曾憧憬着老婆热炕头的场景,觉得一切应该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可万万没有想到,在本该是喜庆的日子,周先生做了一个决定,让亲戚朋友陷入深深的痛苦中。 他的婚礼定在中午12点举行,周先生一大早就去接新娘了,来到酒店也比较早。 作为新郎,能够娶到心爱的女孩,应该是竭尽全力给她最好的,让她有一个难忘的婚礼。 可其间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周先生情绪非常激动,于10点钟左右从酒店门口跑到大桥。 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周先生没有一丝犹豫,爬上栏杆一跃而下。连死都不怕,周先生应该是受到很大的打击。 桥下的这条河是旬河,而旬河因连日降雨涨水,水深约5-6米,而且这座旬河大桥距离汉江汇入口约1公里,大家都为周先生的生命安全担忧。 据知情人介绍,周先生跳桥之后冒了一下头,被河水冲出去数十米远,消失不见了。 目前当地的救援力量,正在全力开展搜救工作,但水还是浑的,什么也看不见,给搜救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周先生为什么在婚礼当天选择轻生,网友们纷纷猜测。 有些人觉得应该是和彩礼以及下车礼有关,但猜测下车礼原因造成的人比较多,因为周先生已经到了酒店。 而且因为下车礼原因导致男女双方产生矛盾的,之前也有过不少新闻。 其实,双方既然已经就彩礼谈妥,已经到婚礼这一天,就没有必要就地起价,逼得男方为难。 而有些女方就是故意在婚礼这一天提出新的要求,他们认为这个时候男方一般会同意,因为面子问题。 如果真是因为彩礼、下车礼问题,才导致周先生想不开跳桥,那么女方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周先生如果确实因为彩礼、下车礼这些原因而跳桥,说明和女方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女方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周先生跳桥的原因并不清楚,其跳河的具体原因还需进一步调查,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在不明具体情况之下,有人传播谣言的话,要受到怎样都惩罚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大家千万不要乱猜测,甚至把自己所猜测的公布出去,这么做很有可能违法,要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周先生跳桥真的是因为彩礼或者下车礼的原因吗,对此您怎么看?
10月3日,陕西旬阳一新郎跳河自杀,知情人透露原因疑似彩礼被临时加价,新郎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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