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女子找闺蜜玩,和一名男子一起喝酒,凌晨3点多,女子和闺蜜才入住酒店,结果男子跟前台说,女子喝醉酒,要照顾,前台就把房卡给男子了,男子刷卡进入女子房间,脱了衣服,只剩一条内裤,钻进女子的被窝里。 这事最让人窝火的,不是陈女士的后悔,而是那道“受害者有罪论”的隐形枷锁。说她不该喝酒到凌晨?可成年人聚会小酌本就常见;怪她没防着汪某?谁会想到“朋友”会借“照顾”之名行不轨?真正该钉在耻辱柱上的,是汪某的龌龊心思,是酒店的失职纵容,而非受害者的一次放松。 男友家的退婚,看似“在意名声”,实则是把女性的清白和“完美受害者”的枷锁捆在了一起。难道没被侵犯,就活该承受“不清白”的污名?难道女性深夜出门、和异性喝酒,就成了被伤害的“原罪”? 汪某的非法侵入和猥亵意图,法律会给他教训;酒店把房卡当废纸递出去的操作,也该为自己的失职买单。但更该醒的,是那些用“规矩”绑架女性的目光——女性的安全,从来不该靠“不出门、不喝酒、不接触异性”来换取,而该靠对施暴者的零容忍,靠规则对弱者的兜底保护。 你说,要是换成男性遇到类似情况,旁人还会说“谁让你喝那么多”吗?
安徽蚌埠,女子找闺蜜玩,和一名男子一起喝酒,凌晨3点多,女子和闺蜜才入住酒店,结
花的富贵
2025-09-28 1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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