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众人,”9月9日报道,浙江金华一男子不差钱,他侄子要结婚,男子为了给侄子撑面子,决定花344939元,给侄子买一辆奥迪A6,给侄子当新婚礼物,他交了5000定金,可半个月都没提到车,万万没想到销售总监却说:我卖其他人30万我也卖,我心情不好就不想卖给你!而4S店违约的真正原因惊呆众人。 原计划在侄子婚礼前提车,让新人有面子,然而半个月过去车辆仍未到货,销售人员以物流延迟、手续审批等理由一再拖延。 8月18日距离侄子婚期只剩五天时销售总监直接拒绝交车,理由竟是销售员当初为冲业绩给了较低价格,4S店觉得亏本想反悔。 4S店以销售订单“未盖公章”为由声称合同无效,黄先生当时明明是按正常流程签约付款,现在却被告知合同不算数。 消费者支付定金且商家接受后,合同关系就已成立,即使销售单据没盖章,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商家拒绝履约构成违约。 黄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联系媒体曝光,面对舆论压力,4S店态度稍有缓和,表示可以协调调车,但对双倍返还定金避而不谈。 遇到商家违约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是最常见的方式,也可以联系汽车品牌厂家投诉经销商。 正规4S店一般不会故意违约损害声誉,如果遇到明显不合理的情况,要保持警惕,必要时可以换其他经销商购买。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业的监管。对于恶意违约、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该严厉处罚,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 只有当诚信经营成为行业共识,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汽车市场才能健康发展。每个消费者的维权行动,都是在为整个市场环境的改善做贡献。 此事一经爆出,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 “这心情是比天气变得还快啊?”“卖车不看合同看心情,这总监是老板家亲戚吧?”大家都觉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还如此理直气壮,实在离谱。 “这根本不是“心情”问题,根本原因是4S店觉得卖便宜了,想反悔。卖亏了就不认账,卖赚了怎么不见你给消费者分红?今天能因为心情不好不卖车,明天是不是就能因为心情好乱加价?” “叔叔好样的!这已经不是钱的事了,必须讨个说法!” “签合同当废纸,以后谁还敢买车? “欺软怕硬,看人下菜碟”,签合同后反悔是 “把契约精神当儿戏”。 “报警,叫老板退款算了,把三十万转给侄子自己买吧,他会永远记住叔叔的!” “合同白纸黑字,法律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支持告到底!” 大家都觉得,对这种不守诚信的商家,绝不能姑息。 您在购物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种商家签了合同后反悔的情况?您觉得面对这种“潜规则”,还有什么更有效的办法来治一治这些任性的商家呢?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浙江,一名女子修车从来不给钱,这次她又去维修,店家却要收她1万多,女子一直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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