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结婚,父母收18万彩礼,婚后女子见婆家穷得叮当响,求父母返还彩礼以此贴补家用,没想到被拒,连生孩子父母也一毛不拔,女子一怒之下把父母告上法院,索要18万,法院判决却让人始料未及! 9月20日,据民生频道报道,这事发生在2020 年,那会姑娘张小某经媒人介绍,跟林某处上了对象,没过多久就订了婚。 按当地老规矩,男方家得给彩礼,林某家也没含糊,让亲戚送了 18 万到张小某爸妈手里。 俩月后,小两口领了证,后来还生了个女儿,本来该是日子越过越红火的架势,可偏偏卡在了钱上。 林某家条件一般,小两口婚后日子过得紧巴巴,柴米油盐、孩子奶粉,哪样都得花钱。张小某没辙,就想着跟爹妈要回那 18 万彩礼,好歹能补贴家用。 可她爸妈次次都不松口,就连她生孩子住院,急着用钱的时候,爹妈也没伸手帮一把。这事儿换谁不寒心?都说 “虎毒不食子”,自己亲闺女难成这样,做爸妈的咋就铁了心不帮衬?到了 2024 年,张小某实在没招了,只能硬着头皮把爹妈告上法庭,就想把那 18 万要回来。 开庭的时候,爹妈也有自己的理:“老辈传下来的规矩,彩礼就是男方给女方家的,哪有给了闺女的道理?这钱是林家主动送我们的,跟她没关系,凭啥要还?”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可法院一查就发现不对劲,爹妈收了 18 万,既没给闺女办婚宴,也没置嫁妆,就闺女生孩子的时候,给亲戚发了 8800 块红包,偶尔给点生活费,这点钱跟 18 万比,那真是九牛一毛。 最后法院咋判的?既没全听闺女的,也没全依爹妈。 彩礼这事,不能光守着老规矩,也得看现在的情况。过去彩礼是谢爹妈养育恩,可现在年轻人过日子不容易,彩礼更多是帮小两口搭起小家的底子。 所以这 18 万,得算爹妈和闺女一块儿的。再琢磨琢磨彩礼数额、爹妈花了多少、小两口日子有多难。 最后法院判爹妈还回去10 万。 现在这钱也给了,事儿算结了,可这心里的疙瘩,估计没那么快解开。 这事我们从3个方面进行法律解析。 问题1:张小某父母认为彩礼是男方赠给自家的,拒绝返还,这种说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本案中,林某家送 18 万彩礼时,虽按习俗交给张小某父母,但结合现代婚姻场景,彩礼本质是为促成张小某与林某婚姻、支持小家庭组建的赠与。且张小某父母未用彩礼办婚宴、置嫁妆,仅少量支出。根据该条款,赠与目的需结合实际用途判断,并非父母单纯接收就归其所有,所以他们拒绝返还的说法不符合法律精神,法院才会认定彩礼为双方共有并判返还 10 万。 问题2:张小某因婚后生活困难,能否依据法律要求父母返还部分彩礼?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张小某与林某婚后经济紧张,孩子奶粉、日常开支压力大,甚至住院生产时父母都未帮衬。从公平原则看,18 万彩礼若全归父母,会加重小两口生活困境,也违背彩礼支持小家庭的初衷。法院考虑到张小某的困难、父母仅少量支出彩礼等情节,依据该条款判返还 10 万,既平衡了双方利益,也保障了张小某组建小家庭的基本需求,符合法律公平精神。 问题3:张小某父母收彩礼后未办婚宴、置嫁妆,仅花少量钱,这对彩礼返还数额的判定有何法律影响?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按当地习俗,彩礼常与婚宴、嫁妆配套,体现对新人的支持。张小某父母收 18 万后,既未办婚宴也未置嫁妆,仅在其生女时发 8800 元红包、给少量生活费,与彩礼的通常用途不符。依据该条款,从彩礼的行为目的和当地习惯来看,父母未合理使用彩礼,减少了应留存的份额。 彩礼这东西,别太死心眼。你说要是张小某爹妈当初少留点儿,或者帮衬着小两口点,能闹到法庭上吗?“家和万事兴”,一家人哪能因为钱伤了和气?再说彩礼数额,也得量力而行,别打肿脸充胖子,最后钱花了,人也得罪了,那多不值当? 信息来源: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2025-9-18 女儿婚后起诉亲生父母要求返还18万彩礼,法院判父母返还10万!
这下出名了,不仅邻居都知道了,全网人民都知道了!河南,女子离婚后,前夫一家人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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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
这人可丢大了[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