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会缺席!云南一家长“发朋友圈评论教体局长免职”被拘4天当事人,警方已撤销处

不简单的幸福 2025-09-20 22:24:06

正义不会缺席!云南一家长“发朋友圈评论教体局长免职”被拘4天当事人,警方已撤销处罚决定并赔偿了1902.08元。 在信息传播迅速的今天,社交平台成为人们表达观点、交流想法的重要阵地。然而,云南元江县的高光华却因在朋友圈发表了一条关于县教体局长免职的评论,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被警方行政拘留4天。 好在,正义虽迟但到,元江县公安局最终撤销处罚决定,并给予国家赔偿。一切的起因,是高光华对元江县一项暑期学生安全打卡政策的质疑。今年7月,元江县要求学生家长暑期在手机上每日两次进行安全打卡。 在高光华看来,这一举措纯粹是形式主义,不仅耗费家长和老师的时间与精力,也未能真正提升学生的安全保障,于是他毅然向多部门举报。他的举动引发了媒体关注,一时间,“打卡形式主义”成为当地热议的话题。 此后,分管教育体育的副县长杨三保与县教体局局长李文刚约高光华见面“谈心”,试图化解矛盾,这件事似乎暂时画上了句号。时间来到9月1日,高光华听闻县教体局局长李文刚被免职的消息。 联想到之前的打卡风波,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评论:“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杨副县长也免职”。这条朋友圈,不过是他一时有感而发,在他的认知里,这只是在自己的私人社交空间里表达对公共事务的看法。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条评论竟成了他噩梦的开端。当晚,李文刚报警,元江县公安局认定高光华在未经查证李文刚被免职真实原因的情况下,捏造事实称其因打卡舆情被免职,并发布到信息网络平台,致使他人人格权和名誉权受损,构成诽谤,于9月3日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高光华自然不服。在他心中,自己一直是在行使公民的监督权,此前举报打卡形式主义,也是为了推动教育管理更加合理。如今,仅仅因为一条朋友圈评论,就被认定为诽谤,遭到拘留,实在难以接受。 9月17日,他向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元江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明显不当,将正常的公众监督认定为违法犯罪。 他在行政复议申请中请求确认元江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违法,并索赔1902.08元以及1元精神抚慰金。那1元精神抚慰金,并非为了金钱,而是为了争一个说法,捍卫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 高光华的代理律师、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具堆也指出了诸多问题。微信朋友圈是半封闭社交空间,信息传播主要限于亲友、熟人之间,不具备微博等开放性平台的公共属性,不能简单认定为公共场合,警方仅以“多人点赞评论”就认定造成他人作为公共人物的人格权、名誉权受损,证据不足。 官员任免信息属于公共事务,公众享有正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其职务变动的讨论属于正常的社会监督范畴,高光华即便所述内容与事实存在偏差,也并非以侮辱、诽谤他人为目的的恶意行为。 且高光华主动投案、如实陈述,且系首次行政违法,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非从轻处罚,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未体现“减轻”甚至“从轻”,还违反法定程序,未依法处理高光华暂缓执行拘留的申请。 好在,正义没有缺席太久。9月20日下午,事情迎来转机。元江县公安局撤销了此前对高光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向其支付了1902.08元国家赔偿金。 元江县公安局一副局长当面向高光华道歉,并称会调查办案的相关人员。谈及此事,高光华坦言内心五味杂陈,他承认当时朋友圈所发内容措辞过于绝对,但也强调自己背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工作与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能汲取深刻的教训。对于公众而言,在行使言论自由和监督权时,应当保持理性和客观,基于事实发表观点,避免无端猜测和不实传播。 虽然朋友圈是相对私人的社交空间,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往往难以预料,随意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而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要以更开放的心态接受公众监督,对公众的合理质疑和批评有更高的容忍度。 最重要的是,这起事件也给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每一个执法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不能因为涉及公职人员就过度执法,也不能将正常的公众监督视为违法犯罪。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消息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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