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苍天有眼!被告人翟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场宣判,让一桩尘封多年、备受瞩目的案件再次闯入公众视野。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受害者苏某某的告慰,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的有力捍卫。 回溯到2017年,本应是充满甜蜜与希望的恋爱时光,苏某某与翟某某确定恋爱关系,看似是一段美好缘分的开始。同年5月,他们共同购置了海南省一处房产,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了高达199万余元的首付款。 这本是两人为未来构筑的爱巢,谁能料到,这竟成了一场噩梦的伏笔。仅仅一个月后,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步入了婚姻殿堂。然而,这段婚姻却如昙花一现,仅仅维持了短暂的42天。 从7月到9月间,剧情陡然反转,翟某某突然提出离婚,而她接下来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她竟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高达10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还要求将海南房产归其所有。 这哪里像是正常的离婚诉求,分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敲诈勒索。在她的步步紧逼下,苏某某被迫于7月18日支付了660万元,随后还无奈地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可即便如此,翟某某仍不满足,获得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的钱款。她的贪婪就像一个无底洞,永远填不满。 苏某某在这场婚姻的泥沼中,被折磨得身心俱疲。2017年9月7日,这个悲伤的日子,苏某某不堪重负,坠楼身亡。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只留下无尽的悲痛和谜团。他带着绝望离开,却给家人和社会留下了一个亟待解开的真相。 好在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警方和司法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和不懈努力,终于还原了案件的真相。法院经审理查明,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短暂,二人并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每一分钱都是苏某某的个人财产。 她在离婚时,根本不存在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却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择手段地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她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经审查,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这些损失,是苏某某离去给家人带来的伤痛的具象化,而法院也依法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赔偿请求,让受害者家属在这场悲剧中,感受到了一丝法律的温暖和公正。 这场案件的判决,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扶持,而不是将婚姻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翟某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伦理,更触犯了法律红线,她最终也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不法威胁和勒索时,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苏某某的悲剧,不应该再重演。对于社会而言,这起案件敲响了警钟,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 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要相信,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会为每一个受害者主持公道,让罪恶得到应有的审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仅是对翟某某敲诈勒索行为的定性和惩处,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希望这样的案件能给人们以警示,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故意杀人罪,死刑,教唆策划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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