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女子因租住的是群租房,通风不好,只能将洗完后的衣物晾晒在公共走廊里,岂料,才买不久的7条内裤,竟先后丢了6条,直呼:买的速度赶不上丢的速度!匪夷所思的是,其老公的内裤从未丢过。女子不淡定了,赶紧报了警,由于监控画面不清晰,民警一无所获。无奈之下,女子自己安装了监控,结果监控画面里的一幕,让她差点没惊掉下巴。 据小莉帮忙9月5日报道:杨女士因为工作原因,租了一间群租房。 这类房子都清楚,通常是把一个屋子隔成好几间,住着不少人,环境比较杂乱。 更麻烦的是,这房子通风条件特别差,衣服在屋里根本晾不干,没办法,杨女士只能把衣服挪到公共走廊里晾晒。 一开始倒也相安无事,没出什么岔子。 可最近一段时间,杨女士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内裤每次洗完晒出去,总会莫名其妙地不见。 起初她还没太在意,以为是被风吹走了,或是别人收衣服时不小心裹错拿走了,没往别的方向多想。 直到后来,她发现自己刚买没多久的7条内裤,居然丢了6条,最后就剩1条能穿,这才彻底意识到问题不简单,怀疑是被人偷走了。 可让她疑惑的是,自己的内裤接二连三丢失,老公的内裤却从来没少过。 难道这个小偷专门挑女性内裤偷?一想到这儿,杨女士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心里又恶心又膈应。 虽说内裤本身没多少钱,但这种贴身衣物被偷,任谁心里都不舒服。 杨女士跟老公商量后,决定报警,想着有警察帮忙,调下走廊监控,肯定能把这个偷内裤的贼揪出来。 可到了调取监控的时候,杨女士却傻了眼,走廊里的监控根本就是个摆设,画面模糊得一塌糊涂,连人的脸都看不清。 让警察专门蹲守抓贼也不现实,毕竟这样太浪费警力了。 可就这么吃了哑巴亏,杨女士又不甘心,她偏要弄明白,到底是谁干出这种缺德事!于是她决定靠自己,一定要把小偷找出来。 之后,杨女士在网上买了个高清摄像头,特意装在了走廊的晾晒区。 没想到,摄像头刚装上没几天,就真的拍到了小偷的真面目。 从监控画面里能看到,一个穿黑色半袖的男子,看着年纪不算大,大摇大摆地走到晾晒区。 当时杨女士老公的内裤也挂在上面,可他连看都不看,伸手就在晾衣架上挑挑拣拣。 没一会儿,他拎起一条杨女士的安全裤,似乎不确定是不是女性内裤,还拿在手里仔细看了半天,确认后才准备拿走。 就在这时,这个男子抬头正好看到了新装的摄像头。可他也只是愣了一下,接着就跟没事人似的,把内裤揣进兜里,大摇大摆地走了。 杨女士看到这段监控时,气得肺都要炸了。可与此同时,她突然想起一件事,顿时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原来,事发当天早上,她家的狗一直在屋里叫个不停。当时杨女士还以为狗在无理取闹,怕大清早吵到邻居,还专门出去把狗打了一顿,让它别再叫。 现在才明白,狗狗那是在提醒她有坏人进来了,结果自己不仅没听懂,还冤枉了拼命想保护自己的狗,想想都觉得狗狗太委屈了。 后来,杨女士已经把监控视频交给了警方,就盼着警察能早点抓住这个小偷,让自己能安心生活。 没想到这件事曝光后,很多网友遇到同样的情况,有网友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一邻居男士,看到他家隔壁邻居老婆,在院子里晒内衣内裤就来气,他说推院门就看到内衣内裤晦气,因此还吵了几架,我出面劝过,现在他邻居老婆内衣内裤都不在院子里晒了。现在却有人偷女人的内裤,按邻居的意思专门找晦气,也真是无语了! 还有网友说:这种是病,我以前一同学去他女性老乡租房处耍时随手把别人胸罩偷走了,还拿回来炫耀,当时觉得他恶搞,现在想来是心理有病。 涉事小偷的真实目的并不是爱财,但是因内裤亦属于他人财产,小偷的行为仍属于盗窃。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小偷和走了杨女士6条内裤和一条安全裤,因不是贵重物品,其价值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1000元至3000),不构成盗窃罪,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涉事小偷的盗窃行为,虽然尚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合法,他偷拿他人贴身衣物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警方将其抓获归案后,会根据其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如盗窃次数、是否有其他恶劣表现等),依法对其作出拘留、罚款等相应的行政处罚,让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涉事小偷的行为虽然不够成盗窃罪,但其盗窃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果警方将其归案,会处以他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最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偷内裤的目的显而易见!住在群租房这种公共区域,女性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好好保护自己的隐私物品。
后背发凉!河南新乡,一位叫杨女士的租客,发现自己晾晒在门外的内裤一件件神秘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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