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今70余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省就丧失了主权。 赖清德声这一言论,乍听之下似乎有那么点迷惑性,可要是深入探究历史经纬、国际关系准则以及现实情况,就会发现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从历史长河溯源,台湾与中国大陆的联系千丝万缕,不可分割。早在三国时期,孙权就曾派卫温率船队抵达夷洲,也就是如今的台湾,这是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大陆与台湾最早的交流。 元朝时设立澎湖巡检司,正式将台湾纳入中国版图,实施行政管理。到了清朝,先是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后来又将台湾单独设省。这些历史事实,桩桩件件都表明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 近代,中国历经风雨,遭受列强侵略,台湾不幸被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占。但中国人民从未放弃对台湾的主权诉求。1941 年 12 月 9 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国对日宣战布告》,明确宣布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 1943 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其中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必须归还中国。1945 年,日本签署《日本投降书》,台湾正式回归祖国怀抱。从被侵占到回归,台湾始终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事实从未改变。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一政权的更替,是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内部的正常更迭,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并未发生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这其中自然涵盖对台湾的主权。 1971 年 10 月,第 26 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 2758 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 这一决议,从政治、法律和程序等多方面,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不存在 “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的问题。 在现实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积极履行对台湾地区的主权管辖责任。在国际事务中,但凡涉及台湾地区的事务,联合国及各当事国均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沟通协商,并尊重中方处理意见。 在司法管辖方面,国家司法机关对在台湾地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人员实施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国家主权统一方面,态度坚决,行动有力。 赖清德之流企图通过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来制造不实的图谋,注定是不会得逞的。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历史、现实和法理共同决定的铁一般的事实。任何企图分裂自己国家的人,都将遭到人民的唾弃和历史的审判。 广大读者朋友们,对于赖清德这种荒谬的言论,你们有什么看法呢?快来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观点吧。
赖清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49年10月1日起,没有对台湾行使有效管治权,至
小张的社会
2025-09-06 11: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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