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李女士翻丈夫手机,发现了暧昧的转账。李女士一气之下把王女士起诉了,最后判处

椎名社会 2025-08-27 20:16:59

广东,李女士翻丈夫手机,发现了暧昧的转账。李女士一气之下把王女士起诉了,最后判处王女士归还所有转账款项 25000 余元。李女士未如期一次归还,而是分 47 次用“438”、“285”等有侮辱性转账形式。李女士二次起诉。判罚李女士5000元罚款。

据红星新闻报道,一天夜里,广东的李女士在家陪孩子写作业,孩子因为要查看老师发的消息和学习资料,就拿走了李女士的手机。

李女士坐在沙发旁看娃写作业,没什么意思,就拿起了沙发上老公的手机——她老公杨某正在洗澡,暂时把手机放在了这儿。 李女士拿起丈夫的手机,发现没设解锁密码,本来想随便看下里面的视频打发时间。

可刚打开手机,一条新消息突然弹了出来,消息里的话透着明显的暧昧,根本不像普通朋友间的沟通。

这让李女士心里一紧,瞬间感觉不对劲,赶紧点开了这条消息的聊天记录。 翻着聊天记录,李女士又发现了更让她心慌的事:丈夫不仅和对方有频繁的暧昧对话,还多次给对方转账,转账金额里有不少“1314”“520”这种带特殊含义的数字,前后加起来约有25000余元。

李女士强压着情绪,把这些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都截图保存起来。此时王女士的心情难受纠结。 等丈夫洗完澡出来,李女士想和丈夫单独聊聊这件事。

可不管她怎么说,丈夫始终不承认和对方有不正当关系,既不辩解也不正面回应,就一味回避。 之后好多天,李女士心里一直不甘心,思前想后,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起诉,要求王女士返还这25000余元。

庭审时,王女士辩解说,这些钱是杨某自愿赠与她的财物,不该返还。

经过核实两人的对话记录,确实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所以最终没采纳王女士的辩解,判决王女士归还2万余元。王女士当时也同意了这个判决。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并没有一次性归还2万余元。

而是通过频繁给李女士转发“250”、“438”这些文字中有侮辱性意义的转账金额,一共发了47次。

她还频繁在深夜给李女士发辱骂消息,诋毁、挑衅李女士。 王女士的这些行为,让李女士经常失眠,严重打扰了李女士的正常生活,更是对李女士个人的侮辱。

面对这种情况,李女士并没妥协,她收集了王女士辱骂自己的聊天记录、带侮辱性字眼的转账截图(一共47次的记录),还有之前的账单记录,再次起诉,要求追究王女士的侵权责任。 经审理后,依法判罚王女士支付5000元罚款,同时责令王女士马上停止对李女士的一切骚扰行为,并且限期履行之前返还欠款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杨某转给王女士的25000余元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未征得李女士同意就擅自赠与,侵犯了李女士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而且杨某和王女士之间的转账金额(1314、520等)及其两人暧昧对话,能证明“赠与”是为维系不正当关系,明显违背婚姻忠诚的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判定王女士需返还钱款是合理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王女士有能力却不履行还款判决,还47次辱骂作为诉讼参加人的李女士,同时违反了以上两条法律。

最终判决的5000元罚款,既是对其侵权行为的惩戒,也是对李女士名誉权受损需承担的民事责任要求。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遇到纠纷唯有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益,才是正确选择。

对于李女士的遭遇和法院的判决,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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